2021年山东省财政工作新看点——巩固减税降费,坚持“政府过紧日子”

2021-01-08 09:22:10|来源:大众日报|责编:冯钰颖

  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如何再发力?减税降费有何新安排?保民生怎样发力?1月6日举行的全省财政工作视频会议透露2021年我省财政工作新看点。

  “两税”减免延至今年6月底

  近年来,我国实施了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力度究竟有多大?

  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山东在落实中央“规定动作”基础上,创新实施地方“自选动作”,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六类困难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通过减免“两税”方式鼓励出租人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020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1850亿元,叠加2019年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共计减负3490亿元。

  今年,我省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不因财政困难而动摇,不因经济好转而反弹。对去年疫情期间出台的阶段性政策进行分类调整,将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长至今年6月底,巩固减税降费政策实效。

  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我省还将加强财政收入研判和运筹,强化税收保障,规范非税征管,确保把该减的减到位、该收的收到位。一方面,切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省属企业利润类收入收取比例提高到30%,将省属文化企业纳入国资预算实施范围,实现国资预算制度省属企业全覆盖;另一方面,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继续压减省直部门会议、差旅、培训等公用经费,对运转类支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车辆购置、新增资产配置、编外人员等,继续实施“五个严控”,腾出资金保重点、办大事。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

  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加强保障民生,财政部门有何新安排?

  财政收支压力再大,也要始终把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确保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80%左右。2021年,省财政将在去年提标基础上,将各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并进一步提高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范围。优先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就业方面,支持落实各项补贴政策,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就业,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扩支试点政策;教育方面,今年省级教育投入继续增加,重点支持启动新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养老方面,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将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再提高;住房方面,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4+N”筹资模式试点,优选一批社会融资规模较大、模式成熟可行的项目给予集中支持……

  在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的同时,我省将更加注重民生政策措施均等化和可持续性,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稳步提标扩围,防止脱离实际、落入“福利陷阱”。

  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为了对冲疫情影响,2020年财政政策力度空前,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通过大规模减税降费为企业纾困,加大政府投资稳经济,效果明显。但与此同时,如何防范涉及财政领域的重大风险备受关注。

  省财政将对各领域的潜在风险密切关注、及时应对,变“被动买单”为“主动拆弹”,力争用最小代价将风险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

  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位置,从根本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防范财政风险;守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从源头上严控新上举债项目,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守牢养老金支付风险底线,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政策;守牢金融处置风险底线。

  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改革的确定性应对诸多不确定性。推动契税地方立法,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事项,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试点,深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在更多市县、更广领域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

  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拓展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参与事前绩效评估和重点政策项目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起钩来,坚决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众日报记者 代玲玲 李鹏 孔进)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