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央商务区(上海)专题推介暨重点项目签约活动在沪举行

2020-11-05 23:17:0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责编:冯钰颖

  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李炜):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行之际,为更好地推动济南中央商务区聚进博、享机遇、共合作、赢未来,由济南市委、市政府主办的“选择济南 共赢未来”济南中央商务区(上海)专题推介暨重点项目签约活动11月5日下午在上海举行。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孙立成出席活动并致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市委常委、秘书长蒋晓光出席活动,副市长尹清忠主持活动。

  本次活动牢牢把握全国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的历史机遇,围绕“选择济南、共赢未来”这一主题,聚焦济南市与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及知名机构等优质企业资源的深度合作,以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召开为契机,与优质资源开展有效对接,共享发展机遇。

  孙立成在致辞时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精彩开幕,宣誓了中国致力于与世界共同应对风险挑战,致力于共同加强合作沟通,致力于共同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与诚意,发出了坚定捍卫多边主义、联通全球贸易的“最强音”。进博会以进口谋共进、以开放促发展,已成为各国企业观察中国经济新动向的瞭望台,为济南市加强与各界经贸交流合作,更好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提供了重要契机。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济南作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山东半岛城市群核心城市的地位更加凸显,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孙立成以“人杰地灵的厚土、产业发展的沃土、创新创业的乐土、改革开放的热土、重商亲商的丰土”五个维度向现场嘉宾介绍了一个真实、立体,既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又有现代发展活力的济南,展现了济南的新发展、新机遇、新形象。他说,今天的济南,强化“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城市发展格局,加快打造“科创济南、智造济南、文化济南、生态济南、康养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时代新济南的发展空间无限广阔,发展机遇千载难逢。济南市愿以此次相聚为新的起点,与大家携手并肩、精诚合作,共享“济南机遇”、共赢美好明天。

   活动中,阳狮集团亚太区董事合伙人林真,绿地集团党委书记、执行总裁茆君才,安永大中华区业务主管合伙人毕舜杰,拉加代尔集团大中华区CEO伍德等4位嘉宾致辞。大家一致表示,非常看好济南的发展前景和投资环境,希望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进一步加强与济南市的交流合作,持续扩大投资规模,找到新的合作增长点。

  现场,济南市投资促进局和历下区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济南市招商政策专题推介和济南中央商务区专题推介。

  活动现场举行了重点项目签约仪式,有17个项目进行集中签约。这些项目涵盖高端现代服务、产业金融、物联网、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既与中央商务区“金融+”和“新总部经济”发展主核”和“创新、创意、创业”的发展内芯相契合,又与“京沪之间区域性现代金融商务高地、济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现代都市生活的新标杆”发展方向一致,对推动济南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推介载体,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济南中央商务区吸引了包括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全球头部机构等的150余名负责人前来参加活动。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