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采样超千万份开展检测,未现新增阳性样本 青岛主城五区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大众日报青岛10月15日讯 根据青岛市卫健委15日晚间发布的通报,截至10月15日20时,青岛已采样10580334份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除此前发现并已公布的确诊病例外,未发现新增阳性样本。历经3天昼夜奋战,青岛主城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五区已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结果均为阴性。
截至10月15日20时,青岛全市已排查到密切接触者532人,全部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并完成三轮核酸检测,除首轮检测中发现并已公布的阳性结果外,其他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排查到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408人,全部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并完成三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排查到一般接触者859人,全部完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社区人群10359873人已完成核酸检测采样,已出结果9045995人,均为阴性;全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217075人已完成核酸检测采样,已出结果210704人,均为阴性。其中,与此次疫情高度关联的青岛市胸科医院的所有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也全部为阴性。
除主城区外,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5区市的全员核酸检测也正快速推进。按照计划,10月16日,青岛市将完成全市全员核酸检测。10月17日起,青岛市将选取部分采样点适当延长时间,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时采样检测的市民进行核酸采样,完成本次全市全员检测的收尾工作。
青岛全员核酸检测的按时顺利推进,得益于各方力量的大力支援。省卫生健康委调集全省力量支援青岛市核酸检测和采样工作。截至目前,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山东省疾控中心3个省属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东营市、日照市、淄博市、威海市、临沂市、滨州市、潍坊市、菏泽市等兄弟城市,派出1200多人的核酸检测和采样队伍支援青岛。作为青岛市城阳区东西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县,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医护人员火速集结,短时间内组织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疾控中心医护人员50人,不远千里赶赴城阳区支援开展核酸采样工作。
记者从青岛市政府15日上午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4日0时至24时,青岛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系9月24日发布的大港公司无症状感染者转归。加之本轮疫情现有的12个确诊病例,目前青岛市共计在院收治13名确诊病例。经专家组会诊,其中危重症1例、重症3例、普通型7例、轻型2例。
疫情发生后,国家、省第一时间选派8位由呼吸感染、重症医学、中医肺病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在一线指导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从省内选派了治疗结核病经验丰富的6位医疗专家、3位护理专家,到收治医院进行驻点保障。目前,国家、省、市三级专家联合日巡诊、日会诊机制已经建立,专家组每日都进行巡诊、会诊,坚持“一人一策”“一人一案”中西医结合精准救治,情况稍严重的患者均有医务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观察和治疗。
据青岛大学医疗集团副院长、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重症医学中心主任、青岛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孙运波介绍,目前唯一一例危重症患者董某(男,38岁),经改善氧合、抗病毒、抗结核、服用中医药、加强营养支持等对症治疗,体温最高37.5度,无畏寒等其他情况,整体情况在逐渐好转。
另悉,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加快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核酸检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基本完成。截至10月14日19时,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已采样检测1512632人(不含青岛市),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大众日报记者 肖芳 李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