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7月16日讯(记者 逯禹涵)16日,记者从山东省经信委企业处获悉,在今天公布的2017年度山东省百强企业名单中,共10家企业营收过千亿,且均为工业企业,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动力不断增强。
从百强数据看,综合百强、工业百强和制造业百强分别实现总营业收入58664亿元、53326亿元和463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1%、9.4%、10.07%。对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据分析,2017年度山东省百强企业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入围门槛总体上升。总体看,山东省企业发展实力不断壮大,入围企业年营业收入均超百亿元,综合百强入围门槛为189.55亿元,比上年提高17.55亿元,同比增长10.2%;工业百强入围门槛146.89亿元,与上年持平;制造业百强入围门槛为129.31亿元,比上年提高1.01亿元,同比增长0.79%。
二是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2017年,山东省营业收入过100亿元的企业有157户,比上年增加15户,总营业收入67038.88亿元,同比增长17.65%。其中1000亿以上10户,与上年持平,总营业收入20764.23亿元,同比增长13.04%;500亿以上36户,比上年增加5户,总营业收入38285.5万亿,同比增长21.91%;200亿以上95户,比上年增加6户,总营业收入57691.46亿元,同比增长16.3%。
综合百强户均营业收入586.64亿元,比上年增加70.28亿元,同比增长13.61%;工业百强户均主营业务收入551.67亿元,比上年增加65.83亿元,同比增长13.55%;制造业百强户均主营业收务入463.6亿元,比上年增加46.61亿元,同比增长11.18%。以上数据表明,山东省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态势明显,大企业大集团实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实体经济发展实力进一步壮大。从2017年百强企业情况看,山东省工业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明显。157户过百亿企业中,工业企业125户,实现营业收入56241.12亿元,比上年增加4004.12亿元,同比增长7.67%,占2017年全省规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9.42%。综合百强以工业企业为主,10户过千亿企业,全为工业企业,总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2324.46亿元,同比增长12.61%;其中制造业76户(化工34户、轻工15户、冶金13户、电子6户、汽车制造6户、装备制造1户、医药制造1户),采掘业5户(煤炭2户、黄金2户、石油1户),商贸流通5户,交通运输4户,建筑业4户,电力、电信各2户、金融、保险各1户。
工业重化产业特点突出。工业百强中,重化产业73户(化工42户、冶金16户、汽车制造6户、采掘业5户、装备制造2户、电力2户)。实现总营业收入36856.49亿元,占工业百强的69.12%;制造业百强中,重化产业71户(化工43户、冶金19户、汽车制造6户、装备制造3户),实现总营业收入29300.79亿元,占制造业百强的63.2%。
四是区域分布相对集中。半岛蓝色经济区居龙头地位,青岛、烟台、威海、潍坊、东营、滨州、日照7市综合百强、工业百强和制造业百强分别有60户、62户和65户。省会都市经济圈济南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综合百强、工业百强和制造业百强分别有38户、35户和32户。
1、综合百强中。东营19户,济南15户,青岛13户,烟台10户,淄博8户、潍坊、滨州各7户,济宁4户,日照、临沂、聊城各3户,莱芜、德州、菏泽各2户,泰安、威海各1户,枣庄没有。
2、工业百强中。东营22户,烟台、潍坊各10户,济南、淄博各9户,青岛、滨州各8户,济宁5户,临沂4户,德州、聊城各3户,威海、日照、莱芜、菏泽2户,泰安1户,枣庄没有。
3、制造业百强中。东营22户,潍坊11户,青岛、烟台各10户,淄博9户,滨州8户,济南6户,济宁、临沂各4户,德州、聊城、菏泽各3户,威海、日照、莱芜各2户,泰安1户,枣庄没有。
五是多种所有制并向发展。综合百强中,非公有制经济63户,总营业收入34029.94亿元,占比为58.0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7户,总营业收入24634.41亿元,占比为41.99%。从隶属关系看,中央属企业14户,总营业收入7620.26亿元,占12.99%;省属企业9户,总营业收入12031.94亿元,占20.5%,其他国有企业14户,总营业收入4982.12亿元,占8.49%。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