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乡村振兴 山东法院出台意见服务三农

2018-05-23 10:11:56|来源:人民网|编辑:石丽敏 |责编:赵滢溪

  人民网济南5月22日电(宋翠)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该院出台了《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从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角度,提出具体的意见措施,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5月1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意见》。该院副院长吴锦标在会上通报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内容及贯彻落实的措施打算。

  “《意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民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明确了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吴锦标介绍说,为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意见》以农业生产、农村治理、农民权益保障作为内容主线,重点就如何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分领域、分层次作出具体规定。

  在农业生产方面,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升级、新型经营主体权利保护、农业专业人才培养引进等四个方面作出规定,针对的是当前农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农村治理方面,从平安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培育、家事审判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手段,醇化农村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环境生态,为平安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农民权益保障方面,从保障精准扶贫、维护农民权利、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重点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涉农惠农补贴、劳动报酬追索等领域的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加大救济保护力度,确保农民各项法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吴锦标表示,为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和便利,《意见》专门从强化人民法庭功能作用、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规定了落实便民利民的措施,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据悉,为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山东省法院将密切跟踪,及时掌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措施应对。将组织对口业务庭室,对全省法院涉乡村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以进一步明确裁判导向,统一裁判标准,提升精准服务的质量水平。

  会上,还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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