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违反排污许可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近日出台了《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排污单位现场检查程序、内容与要求、环保部门督查程序、内容与要求、结果运用、附则五章,共十九条。《办法》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排污许可证核发、执法、监测、监控等机构,按照《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执行排污许可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排污许可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办法》要求将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对督查中发现的抽查频次和比例不合要求、执法不规范、处罚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下达督查反馈函或稽查意见书,责成限期整改。对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办法》强调结果运用,各级环保部门对现场检查和督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将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录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督查结果,纳入全省环保系统评先树优体系,作为各地环保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