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讯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解决县乡事业单位招人难、留人难问题,日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学历、专业、户籍、年龄条件均予以放宽。
放宽学历条件。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放宽专业条件。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专业可以放宽到学科大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可不作要求。
放宽户籍条件。52个省财政困难县(市、区)、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以按照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分别不高于本年度招聘计划30%、50%的比例招聘具有本县(市、区)及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生源)。
放宽年龄条件。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和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招聘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招聘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50周岁以下。招聘急需紧缺的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对放宽年龄、户籍条件和降低开考比例招聘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应当与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改进招聘方式方法,降低开考比例。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人员,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者博士,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技能操作等方式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设区的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探索建立乡镇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
《意见》提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突破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探索建立乡镇(不含街道)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拓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注重选拔优秀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县以上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进一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增发标准,切实兑现按在乡镇工作年限逐年增发的部分,逐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完善“三支一扶”政策措施。自2017年起,乡镇(不含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不含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岗位。
驻在乡镇的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驻在乡镇的省、设区的市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同意,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参照本意见执行。
本意见自2017年1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日。
附:
省财政困难县(市、区)名单
(52 个)
济南市:商河县
枣庄市:山亭区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莱芜市:莱城区
临沂市: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
费县、沂南县、临沭县
德州市:陵城区、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市、临邑县、
宁津县、庆云县
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
高唐县
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
菏泽市:牡丹区、曹县、定陶区、成武县、单县、巨野县、
郓城县、鄄城县
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名单
(20 个)
泰安市:东平县
临沂市:莒南县、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
聊城市:阳谷县、临清市、冠县、莘县
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单县、
东明县、曹县、鄄城县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