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5% 贫困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补助40万
齐鲁网10月11日讯: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比较薄弱,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从2016年起,山东实施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10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面改薄计划已完成68.23%,新、改扩建学校564所。
山东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近85%
对贫困村已有的幼儿园每处给予10万经费改善办园条件
近年来,山东着力推进“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计划”,学前教育是贫困地区教育的短板。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近85%,15%的适龄儿童没有接受学前教育,主要集中在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我们将补齐这个短板作为教育扶贫的重点,实施"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普及计划",将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需建设的幼儿园全部纳入规划布局,予以优先保障。计划2016-2018年,在扶贫工作重点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400所,实现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目前已完成1186所,完成规划任务的84.7%。同时,对贫困村已有的幼儿园,每处给予10万元经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对需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每处给予40万经费支持。
推进“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提升计划”
集中培训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30665名
教育的薄弱主要是教师的薄弱,山东省实施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把扶贫重点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中之重,通过充实总量、优化结构、结对帮扶、全员培训、上门送教等,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师资队伍状况,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
目前,省直第一书记帮包村幼儿园园长已完成全部轮训,培训园长和骨干教师3696名。集中培训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30665名,提前完成原定总规划培训任务。以志愿服务、送教下乡的方式,对农村学校薄弱学科2205名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我们还注重农村教师和校长的培养,在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特级教师等的遴选中,向农村学校和教师倾斜,给予他们更大的成长空间。在第三期齐鲁名师和第二期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遴选中,有18名农村学校教师和20名农村学校校长当选。在2017年山东省特级教师评审中,71名农村学校教师获得特级教师称号。
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
在全国率先免除山东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
经过努力,山东已经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全名覆盖,切实做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2016年以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免收学前教育保教费并发放政府助学金,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并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并发放国家助学金,在全国率先免除山东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对升入山东省高校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国家助学金。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核准并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9.36万人次,累计投入资助资金9.03亿元。
设立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室
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校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3277个
山东着力完善“特殊群体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关注入学率、巩固率等关键指标,认真开展信息核查比对,对辍学儿童逐一做好劝返复学。做好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专项保护行动,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设立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室,配备图书和阅览设施、计算机、亲情电话等,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阅读、亲情联络等提供场所和条件。截至目前,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小学校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3277个,覆盖率达到91%,惠及留守儿童6万人。
完善“职业教育精准扶贫体系”
让贫困家庭中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在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学校和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工作中,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欠发达地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把接受优质职业教育作为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家庭脱贫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中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加大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力度,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安排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选择应用性、实用性强、就业水平高的“热门”专业,优先安排订单式培养专业,单独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这些学生进校后,实行学习生活、就业创业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力求做到招录一个、成才一人,脱贫一户。
2017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比例达到80%以上。2016、2017年,全省参加高考的13985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被高校录取,进入培养体系。(记者 高亚南)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