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任莉 通讯员 闫盛霆 仇慧清):走进位于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的辰浩雕塑艺术公司大院,孔子、孙子、蒲松龄等先哲塑像造型逼真,漫塑、盆景、瑞兽等掩映在名贵花木之间栩栩如生,雕刻着祥龙的巨型陶瓷龙瓶琳琅满目,简直就是一座园林式的陶艺殿堂,而这些都出自于一个50岁的朴实汉子——牛继伟。作为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辰浩雕塑艺术公司总经理、山东省齐鲁文化之星等诸多光环的大师,牛继伟用火与土淬炼出一个个世界之最。
牛继伟创作的巨人九龙瓶 仇慧清/摄
大器难成终烧成
出自于陶瓷世家的牛继伟是一个喜欢不断挑战的人,在承继父辈传统武艺的同时不停翻新生长,从最初制作1米多高的双龙瓶,发展到现在7.5米高的九龙瓶。据悉,当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陕西省陶瓷公司总经理看到满院的巨型龙瓶时当场震撼了,弃热情接待的主人于不顾,围着院子看了两遍,好像在其数十年的创作中发现了“新大陆”,非常激动地告诉牛继伟:“你解决了中国乃至世界陶瓷大器制作的两大难题,一是烧成问题,一是匣钵问题,是当之无愧的陶艺大师。”的确,自古以来,在大型陶瓷制作的尝试中,都以失败而告终,大器难成这一说法就是指大型陶瓷的制作。为了克服坍塌、开裂、施釉等生产技术难题,牛继伟专门组织技术力量攻坚克难,并先后荣获“巨型陶瓷龙瓶烧制”等2项科研成果和3项发明专利,他生产的陶瓷龙瓶以2.1米和2.6米的居多。2013年牛继伟烧制了一个高6.1米、最大直径2.6米、重达7.7吨、雕塑9条龙的巨型龙瓶,并获当年“吉尼斯”世界之最。现如今,他投资600多万元建起高9.5米的窑炉,向更高更大的陶瓷巨瓶冲刺。目前,他正在为宁夏一客户制作高7.5米、重9吨、最大直径2.2米、最高浮雕0.5米的九龙瓶,新的世界之最即将诞生。
“制作一件大型的陶艺品实属不易,需要反复试验,特别是重达5吨以上的作品,从原料、制作、雕塑到施釉、烧成,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因为一旦坍塌就要13种材料挨个查对。尤其是变幻莫测的窑火很难控制,入窑一色,出窑万种,但做就做精品、做最好的。”牛继伟说。
妙手偶得“天元釉”
牛继伟又发明了一种新釉——“天元釉”,展览馆中一个高260毫米、直径160毫米的祥瑞瓶釉色独特,就像天混沌之后刚刚打开的那种场景,在灯光的照射下闪耀出美丽的色泽斑点,令人爱不释手。据悉,这是牛继伟在“雨点釉”的基础上研发的一种新釉种。而淄博传统陶瓷名釉雨点釉,也是牛继伟在不断探索实验的基础上,经十多年的潜心研究,恢复烧制出来的。
牛继伟专门成立了设计院,与中央美院、山东艺术学院等合作,立足地域文化,研发大型园林艺术雕塑、人物雕塑等,将古代传统制陶工艺与现代艺术相结合,研制出30多种名贵釉料及1000多种造型各异的艺术陶瓷,并与南开大学联合建立教学基地,使大型园林陶瓷艺术走出了一条创新之路。他还专门为淄博理工学校捐赠了陶瓷孔子圣像和雷锋像两个巨型人物塑像,而其所研制的巨型陶瓷龙瓶也销往全国各地,先后放置在人民大会堂、国家邮政总局、山东省政府、青岛中山公园及国家机关、大学之中,就像一个个“陶瓷巨人”。
传承发展文创园
龙,是牛继伟比较喜欢的一个传统样式和符号,他创办的公司名为“辰浩”,也是龙的意思。龙作为一种古老的图腾,数千年来已渗透在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寓意巨龙腾飞、平平安安的龙瓶则是工匠们用传统的搂泥、忽泥、拉坯、雕塑等手法,先制成瓶身坯体,然后塑龙、施釉,以1300度高温烧制而成的,每一道工序都是纯手工制作,因此,人才培养、技术传承非常重要。目前,这一原始的传统陶瓷雕塑制陶工艺已获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牛继伟以弘扬传统陶瓷烧制技艺为己任,在继承的基础上与现代元素相结合,他与张店的几个在建小区合作,在楼盘设计之初,融入园林陶瓷的规划设计,使其与楼盘、小区成为整体一景。为加快巨型陶瓷技艺的保护与传承,牛继伟正在积极筹划申请“中华巨型园林陶瓷文化创意园”项目,整个项目占地100亩,以发展文化产业为核心,全力打造集技术研发、陶瓷制作、作品展示、旅游体验、实习基地为一体的综合园区。谈起未来发展,牛继伟信心满满地说道:“建成后,将是当之无愧的国际化巨型园林陶瓷文化创意中心,我要让巨型陶瓷雕塑以雄伟的气魄立于世界陶瓷之林。”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