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远光灯抓拍启用满月 日均处罚50多起

2017-09-07 11:19:07|来源:大众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济南远光灯抓拍设备启用满月 3个点位日均处罚50多起

  8月初,经十路环山路口(东向西)、旅游路港九路口(东西双向)启用了远光灯抓拍设备。据济南交警数据统计,运行一个月以来,3处点位日均处罚50多起。按照计划,抓拍点位近期还会增加。

  科技解密

  一次违法生成4张照片人工审核后处罚

  8月22日0:37,旅游路港九路路口亮着路灯,4辆汽车由西向东驶来,经过了此处的远光灯抓拍点位。其中2辆汽车因为滥用远光灯,依次被抓拍处罚。

  第一个被抓拍的是辆出租车,在距离抓拍点约70米时,系统自动拍下了一张远端照片。数秒之内,又拍下了中端、近端和一张清晰记录车牌号的特写照片。4张照片连同视频录像,组成了完整证据链条。

  记者注意到,每一张抓拍照片都分左右两个部分,左半幅为一般照片,右半幅则是灯光感测图。据介绍,远光灯抓拍设备共有2个摄像头,一个摄像头进行摄录(左半幅),另一个摄像头感应分析光源(右半幅)。市交警支队科研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抓拍的所有信息都得经过人工审核后才作处罚,根据右半幅图像中的车灯灯柱数量和光斑大小,一眼就能分辨出远光还是近光。假如车辆在远、中、近端3张照片及录像中始终开启远光灯,将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罚款100元、扣1分。

  历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透露,抓拍系统对车灯光源极为敏感,没开远光灯被抓拍的情况不时发生,但几乎不会出现漏拍的情况。记者从部分抓拍失效的照片中看到,尽管有车辆前大灯十分晃眼,在右半幅照片中光源个数只有2个,而不是开启远光灯后的4个,像这种情况就不会上传处罚。

  抓拍数据

  审核处罚率超5成日均查处50起

  历下交警相关负责人透露,远光灯抓拍系统早在7月就已投入测试,从当时经十路环山路口的情况来看,一个月就抓拍了1600余条信息,人工审核后超过800条信息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日均26起左右。而在8月份正式启用后,日均抓拍数已经降至15起左右,下降约六成。

  记者还从历城交警大队获悉,旅游路港九路路口的两处抓拍点位日均抓拍数量在40起左右,也就是说,市区3处抓拍点位日均抓拍数能达到50起以上。据了解,通过人工审核后,超过5成的抓拍能上传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远光灯抓拍设备下一步还将在其他路口推广,目前已经计划了多个新增点位。 (黄冠林)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