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申川飞 通讯员 陈砚森):今年以来,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按照科学精准、规范高效、权责匹配、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管理、使用、监督责任,规范资金申请、使用、报账、公示程序,把好各个环节,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上,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严把扶贫政策“宣传关”
临港区团林镇召开会议学好各级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文件,认真解读,深入理解,对脱贫攻坚有一个全面、客观的把握。对镇、村干部常打“预防针”、敲“警钟”,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广泛宣传扶贫资金是“救命钱、高压线”的思想,切实提高镇、村干部对扶贫资金管理的认识,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确保扶贫资金合规使用。
严把项目资金“公示关”
临港区团林镇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将扶贫资金收支晒于阳光之下,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通过民主理财小组监督、第三方监理等形式,将涉及的扶贫资金项目情况(含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施工单位、补助标准、补助流程及项目实施情况),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通过公开公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实现扶贫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作。
严把项目分段“验收关”
建立扶贫项目监管台帐,始终坚持做到收支两条线原则,扶贫项目工程进度由乡镇先行组织初验,再由临港区进行复审,最后由第三方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资金。凡是第三方验收不合格的或未出具验收报告的,由团林镇扶贫办负责落实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拨资金。
严把资金使用“审批关”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村和中标公司需提报由项目监理公司出具的开工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司法人身份证明、中标公司银行公户、中标公司和项目村资金申请、扶贫资金审批表一(镇政府、扶贫办、经管站、项目村和中标公司签字盖章)和扶贫资金审批表二(镇长、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财政所长、经管站长、项目村所在工作区负责人和总支书记、经管站会计、项目村第一书记、项目村党组织书记、项目村报账员、项目村民主理财小组、项目村工程监督小组和中标公司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资金集中支付;项目实施阶段,项目村和中标公司需提报的资料包括项目启动阶段所需全部资料、工程阶段性验收报告和工程税票;项目竣工阶段,项目村和中标公司需提报的资料包括项目实施阶段所需全部资料、第三方验收报告和工程税票;留取5%质保金,确保工程质量完好。
严把项目资金“拨付关”
严格执行资金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在报账过程中,做到手续不全不报帐、项目不符不报账、验收不合格不报账。2017年以来,临港区团林镇13个项目村共实施了10个扶贫项目,其中2017年度11个项目村实施了8个扶贫项目,资金总额324万元,工程中标资金304.146898万元,两次报账共计支付221.1206万元;另外通过整合往年结余资金,由两个项目村实施了2个扶贫项目,资金总额26.62万元,资金报账支出已完成21.296万元。截至目前,临港区团林镇所有扶贫项目已基本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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