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水环境质量持续14年改善
今年上半年,在全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少9.3%、较上年偏少17.1%情况下,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4mg/L和0.69mg/L,较去年同期分别改善7.4%和20.6%。从2002年起,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4年持续改善。
“治用保”综合施策,让曾被称为天下治污“第一难”的南四湖水质从劣五类跃升至三类水,一泓清水北上,保障了南水北调东线通水、调水工作。在达到三类水基础上,南四湖水质仍在稳定提升。目前,流域内已恢复水生高等植物78种、鱼类52种、浮游植物119种、底栖动物51种。
流域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省控重点河流在2010年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基础上,2015年起又打响“消除劣五类水体”新战役。在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现场核查中,分别蝉联“九连冠”和“七连冠”。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省政府2015年12月印发实施《山东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跨越35年的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生态系统恢复目标,确定10项重点任务和15项保障措施,并将责任逐一落实,每项任务措施均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省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市市长签订了市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今年底前,山东还将全面实行河长制,目前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总河长,涵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河长体系已全部建立并投入工作,以总河长、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为核心的河长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山东省组织开展了全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随手拍”活动,发动公众力量,解决城市建成区(含县城)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截至2015年底,省政府两批挂牌督办的378个污水直排口,以及随手拍活动新发现确认的8个直排口全部整治完成。企业治污情况也让公众能看见能监督。2014年,山东印发《全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引导涉水企业开展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改造,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截至今年7月底,山东省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断面中,优良水体占比提升至59%,完成并超过年度目标3.6个百分点;劣五类水体占比保持在8.4%,完成并超过年度目标1.2个百分点;有27个断面水质较基准年实现了类别的跃升。(记者 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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