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醉酒驾驶电动车驶上快车道 济南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被处罚
齐鲁网济南8月14日讯:很多人知道喝酒不能开车,那喝酒后能起电动车或者自行车吗?答案是肯定的,不能!济南天桥交警最近就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
8月12日夜间,济南市天桥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北园高架历山路下桥口设卡进行酒驾整治。21时30分左右,一辆电动车从北园大街由东向西的快车道上驶来,驾驶员在经过民警身边时,一股浓烈的酒精味让民警意识到电动车驾驶员饮酒了。
民警依法拦下电动车,经过检测,驾驶员王某果然喝酒了。经过呼吸测试,王某呼吸测试值为32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面对数值,王某带着疑问问民警,“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骑电动车应该没事?”面对王某的疑问,民警出示了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王某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处罚款50元。同时,王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20元。
在此,警方也提示大家,为了自身安全着想,饮酒后不光不能驾驶机动车,就是非机动车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记者 韩苗苗 通讯员 张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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