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楼市新政:新楼盘涨幅不能超去年5%

2017-08-07 14:20:02|来源:胶东在线|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烟台下发新政严控炒房 新楼盘涨幅不能超去年5%

  新楼盘涨幅不能超过去年的5%

  烟台下发新政,限制开发商涨价,限制流通过程“改网签”炒房

  烟台市住建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撤销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烟建住房2017-34号)》。通知表明,根据省住建厅要求,防止变相捂盘、炒作、投机性购房、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行为,就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合同备案管理进行调整通知。

  加强预售价格管理,限制开发商涨价

  在2017年以前已批准并分期实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本通知下发后又申请办理该地块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其商品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以上一年合同备案平均价格为基础,涨幅不能超过5%。

  比如某楼盘多期开发,2016年的平均备案价是1万元/平方米,那么通知下发后,今年再拿预售房源的销售均价不能超过10500元/平方米。

  在2017年1月后新批准开盘预售且在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办理了商品房合同备案的,通知下发后又申请办理该地块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其商品房销售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售合同备案的平均价格。

  在通知下发后新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其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同地段同类商品房本年度其他楼盘预售合同备案的平均价格。

  上面3条,是限制开发商,从上游对房价进行控制。

  业内人士表示,港城楼市目前处于相当火爆的状态,不少楼盘涨价比较厉害,所以目前“限价限网签”的要求,将使得不少楼盘面临无法开盘的局面。

  一年内暂停网签合同备案撤销业务

  通知还对新房流通过程中一些“漏洞”进行了堵截———限制“炒房”:为打击炒房行为,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暂停网签合同备案撤销业务。因特殊原因确需撤销的,则需按照规定办理。

  买卖双方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冾同协议,共同申请备案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除应提交买卖双方共同申请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身份证明、银行转载凭证等资料外,还需要加收其他材料。因买房本人或亲属患大病需要医疗资金撤销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例和医疗费明细;因所购项目中换购调房申请撤销全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房屋换调房协议,并先予办理该购房人新换购调房的商品房合同备案。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合同又申请撤销备案变相捂盘、炒作、套取银行贷款或明知购房产投机炒房,与购房人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合同备案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或撤销预售请可,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 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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