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意见加强中小学美育
日前,潍坊市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18年,依据国家美育课程标准,建立起开齐开全美育课程的监测评价机制;以学区为单位,配齐音乐、美术等美育课程专职教师;加大美育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美育场所和设施器材配备到达标准。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具有潍坊特色的学校、社会和家庭美育相互联系,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实施体系,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美育评价、监测、督导和问责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开设美育课程,确保美育课程课时总量达到总课时的9%,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美育课程。普通高中学校要保证美育类必修课不低于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中等职业学校要将美育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不低于72课时。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削减、挤占或挪用美育课程课时。 (记者 王叶妮)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