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青岛养老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

2017-06-30 09:32:03|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董健雄

  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从7月1日起实行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规定,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

  同时,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从事测绘活动实行准入制,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最高罚款百万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7月1日正式施行。新《测绘法》提出实行准入制度,要求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新《测绘法》规定,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应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长期保存,实行可追溯管理。

  同时,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都应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和使用、加工包括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也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信息。根据网络安全法,针对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罚金最高可达100万元。

  好消息!济南公积金7月起实现“全国漫游”

  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转不出来?7月1日起,在济南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方便了!五个缴存银行主办行均可办理,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和申请表,不用再往异地跑,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就能到你的新账户啦! 这五家银行主办行办理地点分别是:建行济南经七路支行营业室、工银济南经十路支行、农行济南泺源支行、中行山东省分行济南市中支行、交行山东省分行济南市中支行。

  7月1日起 青岛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将统一征缴

  青岛市人社局6月19日下发通知,青岛市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方便居民参保缴费。

  记者了解到,以往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当年度的上旬,而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缴费时间的不一致,给居民参保缴费带来了不便。为此,我市下发通知规定,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按年度征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其中,2017年作为过渡年,按原政策规定征缴2017年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再按本通知规定统一征缴2018年度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淄博主城区停车场15分钟内免费停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5月份淄博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明确淄博主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淄博市主城区(张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实行政府定价的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5分钟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实行计时收费的,实行日最高限价,小型汽车连续停放24小时的每车最高收费15元。根据《通知》要求,淄博市主城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各公共停车场收取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淄博主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规定执行。各停车场应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由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停车服务收费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主要有四种,分别为汽车站、火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点)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公立医疗、文化、体育、教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的停车场;其他应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该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济南市2017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

  近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6年度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333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有关政策规定,济南市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随之确定,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3200元,上限为15999元。(记者 高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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