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任莉 通讯员 张艳芹):按照山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自2017年4月24日起,在全省公安机关正式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新版的电子往来通行证由原来的本式变为卡式,有效期也由原来的5年延长为10年,并在证件里新增了指纹生物信息电子芯片,既提高了证件的防伪性,又可以让持证人凭指纹信息自助通关,方便了公民出行。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淄博市博山公安分局出入境积极开展信息发布和宣传准备工作,在出入境办证大厅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有关知识,并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办证明白纸,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向办证群众宣传讲解电子往来式样、有效期、新增生物信息内容以及通关时的便捷等相关内容,使群众了解和关注电子往来通行证。同时,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做好系统的维护与信息反馈工作。4月24日当天,共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4人次,受理、审核流程顺畅,圆满完成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启用工作。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