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6年山东为109户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5295万元
大众网济南4月26日讯:今天(2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前,烟台一集团在哈萨克斯坦遭遇不公平税收待遇,经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协商,退回了530万元的税款。2016年,山东税务部门为109户企业办理境外所得税收抵免5295万元,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1706万元。
山东省地税局副局长李亚介绍,截至2017年3月,我国已与105个国家(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签署的税收协议),其中包括5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2014年至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双边协商机制,成功解决了13起跨境涉税争议,涉及税款7.7亿元。山东省烟台市税务部门了解到某石油服务集团在哈萨克斯坦遭遇不公平税收待遇后,经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发起相互协商程序,帮助该企业将在哈萨克斯坦的税率由20%调为10%,并退回税款530万元。
在“走出去”税收服务方面,山东各级税务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对外投资相关税收政策,切实落实税收协定待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出口退免税等各项税收优惠,大力促进本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助力企业走出去、走得稳、走得远。2016年,全省税务部门共为109户企业办理境外所得税收抵免5295万元;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1706万元;“走出去”企业用于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共计办理出口退免税2.2亿元。
李亚说,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时代的到来以及国际税收规则的变化,给企业“走出去”带来了极大挑战。全省国地税部门联合调查建档,共同建立“走出去”企业(个人)清册;同时筛选确定重点“走出去”企业,通过联合培训、座谈会和实地走访,掌握企业“走出去”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联合研究解决。此外,还联合组织业务骨干对“走出去”企业开展“面对面”、“点对点”、“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从事前、事中与事后全方位全过程做好国际税收宣传辅导,量身定制“走出去”政策解读,提醒企业主动规避境外税收风险。全省共走访“走出去”企业1436户次,开展针对性辅导211户次,通过 “谈、送、帮、教” 等宣传辅导和服务,为“走出去”企业落实税收优惠1.7亿元。今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总结以往服务“一带一路”实践基础上,又共同研究制定了《联合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十项措施》。
同时,全省税务部门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网上税务局”、“智能税务局”和“指尖税务局”。在12366服务热线设置专席,开展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截至目前,已发布了36个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其中23个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山东国地税部门承担并完成了《中国居民赴韩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南非投资税收指南》和《中国居民赴以色列投资税收指南》的编写任务,有的已在税务总局网站发布。(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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