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8年,我国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其中,电动运输船舶突破1000艘,甲醇动力船舶突破100艘,电动公务船、港作船等数量显著提升,初步实现全场景示范应用。
方案还提出,加快电动船舶在300公里以内、3000载重吨以下的客货运场景应用。重点打造济宁—徐州—南京、杭州—宁波等集装箱、干散货电动船舶零碳运输示范航线,推广应用标准化、系列化船型,推动在京杭运河等重点航段协同建设充换电设施。
方案同时提出,在京杭运河和长江下游的700公里航段,依托济宁、淮安、徐州、南京、扬州等港口及沿线水上服务区建设充换电设施,投运一批标准化电动集装箱船和干散货船,形成徐州—南京集装箱班轮运输航线、济宁—徐州干散货运输航线。
加快电动船舶应用场景建设以及在京杭运河沿线水上服务区建设充换电设施,这为济宁内河造船业带来更大发展机遇,济宁可以在航线运营、船队建设、充换电设施、船舶制造等多个领域,顺势推进绿色智能转型,助力北方内河航运中心建设。
济宁港航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方案对济宁港航来说,可以说是多重利好。技术层面,可依托新能船业研发平台,参与船用电池、热防护、船岸一体化电力系统技术攻关,申报科研项目,持续迭代优化标准化新能源船型。资金层面,政策支持电池租赁、船舶融资租赁、绿色信贷等模式,能够降低新能源船舶采购和运维成本,助力绿色船队有序扩容。 (大众日报记者 吕光社 通讯员 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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