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日观丨首日山东200家景区纳客超407万,“城乡互动”成新特点
2026-05-02 10:56:09来源: 齐鲁壹点编辑: 李炜责编: 李炜

  5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五一”假期首日截至15时,全省重点监测的200家旅游景区,当日接待游客407.1万人次,营业收入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和5.3%。游客接待量前五景区分别是青岛海滨风景区、济南天下第一泉景区、烟台山旅游景区、潍坊青州古城景区、枣庄台儿庄古城景区。

  双向奔赴,城乡互动成为假日新特点

  山东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提升,游客出游更加便捷,双向互动、城乡客源双向流动趋势明显,城市游客涌向山野乡村,乡村群众走进都市,城乡文旅深度融合、相得益彰。

五一假日观丨首日山东200家景区纳客超407万,“城乡互动”成新特点

  济南、菏泽等地深耕乡村文旅资源,推出赏花踏青、田园休闲度假、乡村民俗展演、非遗沉浸式体验、农家研学采摘等产品,不少家庭全家出游、多家联合出游。烟台、威海推出“樱花游玩季”“渔家民俗体验周”活动,游客可赏樱花,可参与草莓采摘、胶东花饽饽制作、渔民开洋节仪式。淄博、潍坊在传统古村落打造“非遗体验营”,游客零距离跟着非遗传承人学习淄博琉璃烧制、潍坊风筝扎制、鲁绣缝制、品鉴茗茶。临沂沂蒙红嫂家乡旅游区“穿越百部光影・重温沂蒙深情”红色影视节,丰富提升游客的红色体验感。济南融汇老商埠举办的五一Color walker市集活动,推出省食文化研究会自行研发的中西合璧的特色美食和现代潮玩,吸引了来自济南周边乡镇年轻人前来品尝并打卡拍照。

  文博展览、主题景区、新潮游乐、网红打卡项目人气高涨,有效打通了城乡文化资源流动通道,城乡文旅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科技赋能,新技术新应用新场景带给游客新感觉新体验

  AI、虚拟现实等技术深度融入文旅场景,为游客带来全新游玩体验,智慧旅游、数字文旅成为山东省“五一”文旅突出亮点。

  山东省各大景区、文博场馆、文旅场所广泛运用AI智能导览、VR全景畅游、智能讲解机器人、数字云游、线上预约分流、智慧安防调度等前沿科技,全方位提升游览舒适度与新鲜感。

五一假日观丨首日山东200家景区纳客超407万,“城乡互动”成新特点

  青岛东方影都等场所上线“航天主题VR乐园”“电影拍摄沉浸体验”等新奇游乐项目,吸引了大批游客。济宁曲阜三孔景区推出“VR穿越孔府”项目,游客佩戴设备即可沉浸式感受春秋时期的祭孔大典、孔府过年的传统习俗。青岛栈桥、烟台蓬莱阁等景区配备智能服务机器人,可实时解答游客咨询、提供紧急救助服务。泰山景区上线“AI数字导游”,游客扫码即可获取个性化游览路线推荐、文物典故语音讲解,还能生成专属数字纪念门票。

  银发游、亲子游成为市场新势力

  各地持续完善老幼设施设备,厚植产品内容内涵,假期首日客群结构特征鲜明,银发游、亲子游成为市场主体,家庭结伴、老小同游出行模式全面升温。

  针对60岁以上老年群体,各地专门推出“康养休闲”“文化溯源”类定制产品,菏泽正值芍药盛花期,围绕亲子游、银发游等群体推出专题精品线路和打卡地;泰安、曲阜联动推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专线”,针对老年客群免除预约门槛、开设专属讲解通道,配套设置休息驿站;烟台、威海推出“滨海康养旅居套餐”,包含海边漫步、温泉疗养、胶东特色宴等适老化内容,假期首日银发游客接待量大幅增长。潍坊风筝节设置亲子扎制专区、淄博琉璃馆推出少儿体验工坊、东营黄河口打造“湿地小科学家”研学路线,举家携游蔚为壮观。

  山东美术馆、青岛市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推出“中国当代水墨作品展”“特色非遗展”等高品质展览,吸引众多青少年走进美术馆、博物馆、文化展馆看展、体验,感受艺术魅力与文化底蕴。(文 孙远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