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善合同范本 优化审批验收流程 强化项目监管 滨州:购房人实现收房即拿证
9月6日,记者从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滨州市建立新建商品房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按时、按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并同步拿到不动产权证,购房人实现“收房即拿证”。
优化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共享、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保障措施,构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和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滨州市制订《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新建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创新推出“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一次办”新模式;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完善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强化部门业务融合,实施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收房即拿证”工作与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同时不断丰富不动产权证书应用场景。各部门牢树“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全面提升房地产领域为民利企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完善保障措施方面,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秩序,建立诚信体系,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范后期开发企业因经营不善、涉法涉诉等原因无法配合购房人登记办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修订买卖合同范本,持续加强项目监管,优化审批验收流程。调整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现售)范本,将房屋所在楼幢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作为商品房交付的必选条件,增加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商品房预/现售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描述。自2024年9月1日起,滨州市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启用新版《滨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范本》、《滨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范本》,同时,全面开展新建商品房全预告登记,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同步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在完成网签备案后,可以将预告登记所需资料和网签备案结果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预告登记并核发电子证明,实现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同步申请,全程网办,实时共享。制定滨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对滨州市128个在建在售项目逐一落实“一官两员”、包保责任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步调一致、环环相扣、责任明确的监管体系,防范问题项目新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多部门联合印发优化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优化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专项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城建档案验收等6项验收事项联合审批流程,将各类申报材料由34项精简至11项,工作时限由50天压缩至7天,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首次登记。
“收房即拿证”将有效打通以往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中的堵点,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时间、资金成本;防范后期开发企业因经营不善、涉法涉诉等原因无法配合购房人登记办证情况,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减少“办证难”带来的信访舆情风险压力,为购房群众带来利好,实现政府、开发企业、购房人多方共赢。(大众日报记者 王凯 通讯员 李伟伟 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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