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疣鼻天鹅在黄河口首次繁殖成功
2024-08-01 09:59:33来源: 大众日报编辑: 郭富莹责编: 赵银平

  原标题:东营探索黄河口湿地修复模式构建多样化生态环境 疣鼻天鹅在黄河口首次繁殖成功

  今年6月中旬,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汶流管理站巡护人员周英锋、宋建彬在湿地恢复区巡护监测时,偶然发现一对成年疣鼻天鹅带领6只幼鸟觅食,后期持续跟踪监测,目前幼鸟已2月左右,体型接近成鸟,表明疣鼻天鹅在黄河口首次繁殖成功。

  疣鼻天鹅是全球野生天鹅中数量最多的种类,但在中国却是数量最少的一种,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列为易危(VU)物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此次发现疣鼻天鹅在黄河口繁殖,证明自然保护区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其繁殖,对于深化疣鼻天鹅行为的认识,加强疣鼻天鹅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和极高的研究价值。

  鱼逐水草游,鸟择良木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野生鸟类用翅膀“投票”东营,折射出了这里的生态之变。7月26日,东营黄河口候鸟栖息地有了一个世界级新身份——世界自然遗产,这也是山东省首个世界自然遗产,对有效保护全球候鸟和沿海湿地、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意义重大。

  近年来,东营市以“线、带、面”修复为抓手,探索“陆海统筹、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黄河口湿地修复模式,维护黄河三角洲“河—陆—滩—海”生态系统,通过构建多样化生态环境,清理外来物种互花米草13.1万亩,退耕还湿、退养还滩7.25万亩,清退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油气生产设施300处;科学恢复原生物种,营造原生物种生长条件,修复盐地碱蓬、海草床等本土植物5.2万亩。这里不仅建了鸟类栖息繁殖岛36个,还建设鱼类栖息地10处、植物生态岛29个,进一步助力生态多样性在大河之洲落地生根。

  坚持科技引领,东营争取中国科学院等30余家国家级科研机构支持,在自然保护区成立8家野外监测和科研教学平台,构建完善“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体系,全方位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鸟类环志等工作。根据2024年监测结果,保护区首次发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黑脸琵鹭、疣鼻天鹅在保护区繁殖,丹顶鹤野外繁殖达14巢、越冬数量达320只,东方白鹳成功繁殖202巢,繁殖幼鸟526只,黑嘴鸥繁殖种群稳定在1万只左右,朱鹮成功孵化幼鸟20只。

  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还统筹推进司法、执法一体化建设新格局,破解自然保护区综合执法“最后一公里”难题。他们促进垦利区检察院、垦利区法院分别成立垦利区检察院驻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垦利区法院自然保护区巡回法庭,和自然保护区综合执法队伍、驻区公安队伍现场“一站式”办公,共同签署了《协助办案框架协议》,逐步构筑起综合执法与公、检、法“四位一体”的协同服务模式,大大提升了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规范、能力、效率和水平,为开展黄河口国家公园综合执法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如今的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由原来的盐碱滩变成了水草丰茂、生物多样性富集的大湿地,鸟类由建区时的187 种增加到目前的373种,珍稀濒危鸟类逐年增多,每年春、秋候鸟迁徙季节,数百万只鸟类在这里捕食、栖息、翱翔,成为东亚-澳大利西亚和环西太平洋鸟类迁徙重要的中转站、越冬栖息地和繁殖地,被国内外专家誉为“鸟类的国际机场”。

  与此同时,在打造黄河口国家公园“品牌文化”上,东营利用鸟类博物馆、黄河入海口、天然柳林等特色资源优势,开展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完善提升自然教育展示体系;依托“世界湿地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科普宣教及公益宣传活动,每年接待科学考察、社会实践、生态研学人数10万余人。(大众日报记者 李广寅 贾瑞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