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省属企业首届“十大科技创新成果”
2024-07-17 15:55:17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侯艳艳责编: 赵银平

  7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属国资国企科技创新情况及省属企业首届“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发布会上,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周立伟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省属企业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08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04项,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填补国内空白的高端科技成果取得突破。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山东省属企业纷纷向“新”而行,积极以高水平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属企业首届“十大科技创新成果”主要分布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等“十强”产业,及智慧矿山、智慧交通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域,涵盖了近两年来山东省属企业在各个领域的重大创新突破。

  会上,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满慎刚介绍了山东省属企业首届“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山东重工集团“全球首款本体热效率53.09%商业化柴油机研发及应用”,该成果持续突破柴油机热效率极限,四年实现了柴油机热效率的四大跨越,标志着中国内燃机行业又一次走向了全球科技巅峰;山东能源集团、山东黄金集团共同承担的“深地资源智能安全高效开采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与示范”突破了深地精细探测、深井智能开采等一系列“卡脖子”技术,为我国矿业领域向智能化智慧化无人化方向转型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山东海洋集团建设的“耕海1号大型智能化海洋渔业综合体”是全国首制装备型海洋牧场综合体,实现了海洋牧场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创了我国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新模式;浪潮集团研发的“面向云数智关键应用的分布式融合存储”突破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支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以数据为中心的新型基础设施成为价值生产平台,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4.5亿,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山东港口集团打造的全球首套“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智能管控系统”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实现桥吊平均单机作业效率达到每小时60.2自然箱,十次刷新自动化码头装卸效率世界纪录;山东能源集团研发的“盘古矿山大模型关键技术研发与规模化应用”是全球首个矿山大模型,实现了矿山领域人工智能模型的规模化复制和快速应用推广,加快了矿山智能化建设进程,建成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山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山东科创集团牵头实施的青海省“揭榜挂帅”重大科技专项“盐湖老卤制备无水氯化镁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解决了盐湖老卤制备无水氯化镁存在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助力我国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山东高速集团“济青中线零碳智慧关键技术”打造的济青中线济潍段,是全国首条零碳智慧高速、首条隧道不降速通行的高速公路、首条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信息网、能源网“四网融合”的高速公路;浪潮集团研发的“工业数据链网融合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该项成果作为数据要素开放共享和可信流通的技术解决方案,已成功为食品、能源、电子等32个行业构建了工业互联网数字底座,服务超过2100家大中小企业;山东种业集团的“荷斯坦奶牛特色核心种质自主培育及良种产业化”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国内率先研发的牛体外胚胎生产、牛试管婴儿技术体系并实现产业化,开创了牛繁殖技术的“5G”时代。

  “十四五”以来,山东省属企业研发投入由2020年的255.7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487.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24%;今年1月至6月,山东省属企业研发投入220.4亿元,同比增长12.2%。 在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科改企业”2023年度专项评估结果中,山东省13家“科改企业”获评标杆、优秀等次。截至6月底,山东省属企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35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93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8家、瞪羚企业81家。

  同时,山东省深入开展国有重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在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科改企业”2023年度专项评估结果中,山东省13家“科改企业”获评标杆、优秀等次。(文 郭富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