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贸片区设立1亿元“自贸助贷”资金池
2024-06-26 09:53:54来源: 大众日报编辑: 郭富莹责编: 赵银平

  近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自贸助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通过建立政府与银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助推企业获得银行授信,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构建高效金融服务生态,旨在为进一步促进产业主体蓬勃发展,深化金融对外贸、先进制造及高成长性企业的支持力度。

  根据《方案》,青岛自贸片区设立1亿元“自贸助贷”资金池,其中,5000万元用于对银行的风险补偿,4000万元用于对企业的贷款利息补贴,1000万元用于对担保机构的补贴。企业与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自愿选择合作方。申请风险补偿或补贴的贷款仅限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自贸助贷”所服务的企业包括在青岛自贸片区工商注册,纳税额大于零,资信评级符合监管标准,关键数据纳入片区统计,并符合片区主要产业发展导向的规上制造业、高成长性企业及有实际进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青岛才企综合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自贸助贷”的运营管理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咨询与协调服务。

  据介绍,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通过青岛市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青岛自贸片区)“自贸助贷”专区提交事前资质审批申请。通过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按照企业实付利息的30%给予贴息。贷款利息补贴总额预算上限2000万元/年,外贸企业、规上制造业、高成长性企业补贴按4∶3∶3的比例分配。每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20万元/年,超出预算按比例统一核减,企业申请贴息无需再进行资质审核。

  银行对放款前通过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提供的抵/质押贷款发生的本金损失,由风险资金池、银行按照5∶5的比例分担;银行对放款前完成事前资质审批的企业提供的信用贷款发生的本金损失,由风险资金池、银行按照7∶3的比例分担。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风险补偿的,单一企业风险补偿不超过200万元,多家银行风险缓释按照贷款投放日期先后进行补偿。

  “自贸助贷”有效期从2024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30日,每年7月申报可享受的补贴。青岛自贸片区2022年3月出台的“自贸贷”同步废止,收回相应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大众日报记者 白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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