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呈逐季增长态势
前三季度外贸“新三样”成绩亮眼,出口值同比增长40.6%
10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数说山东看发展”系列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山东省外贸进出口情况。前三季度,山东省进出口总值2.4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5%;进口9768.2亿元,增长2.5%。
“前三季度我省外贸进出口、出口、进口三项指标运行表现均略好于全国平均水平,符合当前经济整体回稳向好的预期。”青岛海关副关长石勇介绍,前三季度山东省外贸进出口呈逐季增长态势,第三季度进出口8578.8亿元,比二季度增长4.2%,比一季度增长17.2%。其中,9月当月增长势头强劲,进出口总值达到2797.8亿元,增长10.3%,近3个月以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
民营企业是山东外贸的中坚力量。据海关统计,前三季度,山东省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4.3%,外贸表现优于全省整体。具体来看,前三季度,山东省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57603家,占全省的91.3%,进出口1.78万亿元,占全省的73.8%,拉动全省进出口增长3.1个百分点;我省民营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26万亿元,占民营企业进出口值的70.7%,一般贸易占比高于全省5.3个百分点。
机电产品是山东省最主要的出口大类商品,前三季度出口值达到6654.4亿元,同比增长13.1%,高于同期全省出口总体增速10.6个百分点,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6.3%。从各市分布来看,青岛、烟台、潍坊机电产品出口值列前3位,分别占机电产品出口总值的26.2%、16.4%、12%。从出口商品看,汽车零配件、游戏机、汽车、家电是我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出口机电产品,出口值分别为1045.7亿元、724.7亿元、353.4亿元、330.5亿元,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值得关注的是,前三季度,山东省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外贸“新三样”成绩亮眼,出口值达到63.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0.6%,其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载人汽车实现出口倍增,增幅分别为109.9%、144.2%。
前三季度山东省出口农产品1065.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5%,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值的21.1%,继续稳居全国农产品出口第一位。从主要出口产品看,出口蔬菜及食用菌256.1亿元,增长22.9%,占同期山东省农产品出口总值的24%。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稳住传统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快新兴市场的开拓步伐,前三季度对欧盟出口农产品144.2亿元,增长10.2%;对韩国出口134.2亿元,增长19%;对拉丁美洲、阿拉伯联盟、非洲农产品出口分别增长24.9%、35.9%和22.3%。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我省外贸规模持续稳定、结构不断优化,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展现了较强的发展韧性。”石勇表示,山东省外向型产业体系完备,制造业、农业基础较好,外贸发展韧性强、潜力大,随着各项稳增长措施逐步见效,我省外贸“稳”的基础更加扎实,“好”的变化更加突出,全年外贸促稳提质目标能够实现。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发布会上介绍了前三季度山东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整体情况。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对共建国家进出口1.3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其中,出口7298.8亿元,增长7.2%;进口6266.7亿元,增长2.4%。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省与共建国家产业合作领域不断拓宽、贸易往来更加频繁,‘一带一路’伙伴在山东省外贸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济南海关副关长张艺兵介绍,十年来,山东省与共建国家进出口规模由2013年的7450.5亿元攀升到2022年的1.78万亿元,累计增长152.2%,年均增速达到9.7%,较同期山东省外贸整体增速高2.1个百分点,占山东省进出口总值比重由45.5%提升到55.4%。今年前三季度,共建国家占全省贸易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56.2%。
张艺兵表示,总体来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山东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山东省与共建国家经贸往来将更加便捷高效,贸易有望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大众日报记者 方垒)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