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两创”激发文旅融合新势能
2023-05-08 09:25:16来源: 大众日报编辑: 侯艳艳责编: 赵银平

  原标题:守住文化之魂 优化产品供给 强化消费驱动 济宁:“两创”激发文旅融合新势能

  露营、打水仗、下河摸鱼、体验农事劳动……“五一”假期,邹城市大束镇大洪沟民俗文化村热闹非凡,富有乡野气息的旅游活动不仅让孩子们学习到农耕文化,还能使人迅速放松下来。

  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济宁旅游市场可谓火爆,不仅游客量和旅游消费激增,更涌现出像大洪沟一样的全新文旅面孔。济宁精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体验游、乡村民宿游、休闲度假游、研学知识游等新业态竞相“出圈”。4月29日至5月3日,济宁22家旅游监测重点景区共接待游客138.02万人次,同比增长473.76%;营业收入5671.58万元,同比增长1545.43%。

  追根溯源——

  找回孔孟之乡“文化之魂”

  “所谓印信,即印证诚信,‘印’是‘信’的物质载体。曲阜是儒家思想发源地,山东的印学底蕴深厚,在这里举办‘印信’文化展有特别的意义。”前段时间,首届中华印信文化精品展在孔子博物馆举行,谈到举办此次精品展的初衷,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书协顾问、西泠印社副社长兼秘书长陈振濂直言,200余件珍贵文物级展品和相关体验活动的背后,其实是中华民族血脉中本就流淌着的诚信文化。

  办展,不仅是为了呈现文物印章的实体之美,更是在诠释文化之美。专程从北京赶到曲阜看展的印信文化爱好者孙传明表示,传统文化要展现出更强的感染力,就离不开追根溯源的深度挖掘和创新阐释,这次印信文化展显然是做到了。

  文旅融合的原点,依然在于文化本身。为紧紧守住孔孟之乡的“文化之魂”,济宁市始终坚持文物保护与传承发展并重,一方面与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签订文物影响区域评估合作框架协议,构建起省、市、县三级考古协作服务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强化文旅项目和活动的内涵呈现,持续放大文化本身的影响力,文化旅游的厚重感越来越足。

  文化赋能——

  塑造文化旅游内涵

  “矧逢阳节献,默听时禽鸣。”春末夏初,泛舟于悠悠的古运河之上,眼前是一片花红柳绿,耳边传来阵阵船桨推开的水花声。下船沿河漫步,古色古香的街道中,文创产品商店、文化体验项目、特色餐饮等店面营造出了浓浓的运河商贾氛围,往来游人无不沉醉其中。

  文化旅游要讨人喜欢、贴近需求,只“深”是不够的,还要强化文化旅游的“体验感”。

  为提升文化旅游的参与度和体验感,济宁在繁荣“日游夜演”旅游市场上持续发力,各地先后推动《金声玉振》《微山湖》《礼门义路》等一批优质旅游演艺节目登上舞台。同时,对各地特色文化资源进行体验式转化,推出了运河泛舟、梁山习武、微湖听涛等极具文化代入感的旅游项目,并结合重要节庆、时令适时举办文化灯会、赛诗会等充满创意巧思的活动,为文旅融合持续注入源头活水。

  消费驱动——

  提升游客消费体验

  购买景点门票享减免,购置旅游纪念品享优惠,就连景区连接线上的交通通勤也有了多样化的打折政策……近期到过济宁旅游的游客总是会忍不住地感慨:“在济宁旅游也太实惠了吧!”

  为打造“近悦远来”文化旅游目的地,济宁将消费驱动作为强化产业“体内循环”的重要手段,推出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拉动政策。今年年初,出台了《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集中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并鼓励景区免首道门票或降价优惠。

  门票价格下来了、产品优惠上来了,济宁又瞄准自驾游等文旅消费“新热点”,加速景区“串点成线”,精心设计了一批精品旅游路线,再加上“一码游济宁平台”提供的车辆出租、旅游咨询、导游讲解等一站式服务,游客的消费体验显著提升。

  记者从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下一步,济宁将继续以消费驱动激发市场活力,加大文创产品的开发力度。目前,济宁在鼓励相关产业发展的同时,连续举办七届“创意济宁”文化产品设计大赛,面向海内外征集作品4000余件,先后推出“诗礼夫子”“尼山五常杯”“五常印”等优秀作品,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众日报记者 孟一)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