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岛镇属于济宁市微山县、地处微山湖中,下辖12个行政村,陆域面积13.3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39.94平方公里,人口1.9万人。近年来,微山岛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机遇,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体,以完善的乡村旅游体系建设为目标,以产业振兴、项目引领带动、资源整合开发为抓手,全力打造“红色渔乡 度假绿岛”,不断推进乡村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吕蒙村乡村步道 供图 济宁市委网信办
发挥资源优势 打造宜居宜游美丽乡村
守住绿水青山发展底色。微山岛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之以恒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平衡;实施南四湖省级生态保护区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采用“污水处理站+湿地”治理模式,建设完成湿地生态带2000余亩;实施农村垃圾治理和减量化再利用,探索开展村民垃圾分类,在全镇范围内共发放户用垃圾分类箱2000余个;大力实施荒山绿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微山岛乡村建设,打造了微山岛栖凤园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精品民宿、梯田樱花花海和玫瑰植物园区,吸引市民来岛休闲度假、游玩观光。
抢抓发展机遇寻求文旅新突破。微山岛镇抓住微山湖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重大机遇,将美丽乡村建设与文化旅游发展融合起来,提升改造了岛内微山湖铁道游击队纪念园、殷微子墓园等主要旅游景点基础设施,改建拓宽了微山岛大道、微子路、三贤路等旅游主干道路,并在主干道路两侧铺设了慢行道,种植了优质特色绿化苗木,配套建设了骑行驿站,提升了道路景观环境质量。
彰显渔家特色民俗风情。微山岛镇规划建设了集科普、娱乐、体验于一体的大官村渔家民俗展馆,展示微山岛渔民生活的百年历史和文化积淀,游客可以在这里体验渔家捕鱼、渔家饮食和渔民生活等“渔家文化”;建设了“渔木工坊”等研学基地,游客可在基地体验手工制作造船模型。此外,微山岛镇的杨村、吕蒙村、大官村等地收储农户闲置房屋和院落,引导村民以房屋入股或收取租金的形式参与民宿建设,由村级合作社统一建设和经营,先后打造了一批特色主题精品民宿,并配套开发了渔家宴等特色农家餐饮美食,有效盘活了微山岛镇各村空闲宅基地等农村闲置资源,促进了村级集体和农民群众“双增收”。
微山岛栖凤园田园综合体项目 供图 济宁市委网信办
践行绿色发展 全力建设一批生态景区村庄
微山岛镇始终把打造美丽镇村作为促进乡村建设提升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先后集中建设了2000余亩人工湿地、1300余亩环岛湿地生态带,完成辖区禽畜退养工作,构筑了强大生态屏障,保障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微山岛镇实施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建成一处镇域污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规模达3000吨;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实现区域集中供暖7.68万平方米,分散式供暖2371户,有效改善了岛内大气环境;结合5A景区创建工作,持续引导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全域环境卫生整治,在重点路段安装智能分类垃圾箱。
此外,微山岛镇实施“绿满村居”工程,对集中成片废弃宅基地、空闲房屋以及杂草丛生的荒宅进行平整,实施绿化改造、广场建设等。目前,微山岛镇已成功创建大官村、吕庄村、李庄村等12个省市级美丽乡村,杨村、吕蒙村等6处村庄被评为“济宁市3A级景区村庄”,切实提升了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夕阳下的微山岛镇 供图 济宁市委网信办
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培优做强特色产业
用活社会资本。微山岛镇坚持“湖区观光、岛上度假、渔村休闲”的“乡村旅游+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围绕特色农渔产业和文旅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构建多元化投入的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新格局,发展特色农业种植、精品民宿建设等产业项目。
优化运营模式。微山岛镇对辖区内所有旅游景点、旅游车船、公共接待场所等全面整合,纳入微山湖旅游发展集团统一管理,实行公司化运营,积极引导大官村、小官村、杨村等行政村成立村级旅游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服务标准、统一餐饮价格、统一住宿标准价格”以及“村集体+旅游合作社+农户经营”的发展模式,建设改造村庄基础设施,发展乡村旅游,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2021年底,微山岛镇所有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万元,村强民富、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不断绘就。(济宁市委网信办)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