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用好案件活教材,分级分类施教做深做实警示教育
2024-03-11 09:24:49来源: 大众日报编辑: 郭富莹责编: 赵银平

  “组织培养了我这么多年,而我却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我应该得到惩治,我认罪服法……”日前,济宁市兖州区镇(街道)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走进法庭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这是该区连续第5年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济宁市纪委监委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挖身边典型案件,坚持分级分类精准施教,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当地坚持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点对象,常态化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和典型案例剖析警示大会,通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市管干部忏悔录选编》;将警示教育纳入党校年度培训计划和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必修科目,督促提醒各级领导干部以案为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为避免年轻干部“刚入仕途就入歧途”,济宁市纪委监委结合年轻干部岗位性质、成长特点,制定年轻干部廉洁教育工作任务清单,拍摄制作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编印《年轻干部廉政教育读本》,举办“清风传家·青廉同行”“清廉有我·青年谈”等系列活动,注重在入职、提拔、轮岗等关键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

  编印《驻在部门单位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用全国供销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组织卫健系统相关从业人员旁听某县原口腔科主任相某的案件庭审……针对党员干部所处岗位、行业、地域不同,自身年龄阅历、接受能力、廉洁风险点各有差异等情况,济宁市纪委监委聚焦不同行业特点,坚持为不同行业部门精准制定警示教育课程、推送警示教育“教材”,推动“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式警示教育转化。

  此外,济宁市纪委监委出台《规范开展警示教育资源采集管理使用工作办法》,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将警示教育融入案件审查调查全过程,深挖案件背后警示教育资源;建立案例素材库,统筹运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件,为分级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提供“源头活水”。

  “身边的典型案例是开展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我们将持续深挖案例资源,分级分类精准施教,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警醒、知止。”济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大众日报通讯员 张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