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青岛烟台相关市场获批海关总署监管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2020-10-15 09:05:32|来源:大众日报|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临沂青岛烟台相关市场获批海关总署监管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鲁货卖全球更快更便捷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将海关监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范围扩大,我省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入选。此前,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已于2016年获批试点。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含15万)美元以下、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

  金秋时节,红叶缤纷,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显得格外忙碌。临沂兰田跨国采购有限公司在这里采购的工程机械已经满了一个集装箱,在临沂港海关监管场所施加智能锁后,集装箱将通过山东港口青岛港登轮前往泰国。

  “免费智能锁太便利了。”公司经理张桂侠介绍说,市场采购转关货物施加智能锁后,到港可以自动验封、自主解锁,实现人员零接触,转关效率也得以大幅提高。

  智能关锁是青岛海关在市场采购出口领域探索的一种新型在途智能监管模式。商品施加智能关锁后,在到达海关卡口外场地实施查验时,查验关员可通过“智慧监管”系统查询货物运行轨迹,判别运输路线和时间是否异常,实现在途物流的全程监管。

  “为了促进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我们创新通关模式,将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应用到市场采购贸易中。”青岛海关口岸监管处快件邮件监管科科长丁旸介绍说,这样会帮助企业减少将商品从仓储地运至采购地办理转关手续后再运到口岸的迂回运输,大幅降低通关成本。

  新的模式方便了企业,也让企业借政策红利卖遍全球。“我们就是看中了临沂良好的市场采购贸易扶持政策和临沂商城庞大的物流优势。”在临沂开展市场采购贸易的山东新联纺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俊对未来的业务发展充满信心,虽然目前全球疫情还在蔓延,但他所在的公司每个月市场采购出口额仍能保持在千万美元以上,公司经营的螺栓、螺母、陶瓷等产品广销东南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在市场采购模式下企业的准入门槛更低、通关出口更快、税收政策更优。”临沂海关商城口岸监管科科长郭文超介绍说,今年临沂商城以青岛海关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政试点为契机,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市场主体借助第三方平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降低跨境电商出口成本,探索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贸易新模式。

  海关最新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山东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231.3亿元,同比增长71.5%。截至目前,临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已经实现了连续5年快速增长,试点建设扎实推进,商城采购商品实现便利卖全球,有力促进了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

  临沂商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健康快速发展,成为山东外贸增长的新亮点,也让新获批的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两个试点看到了广阔前景。

  “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试点辐射带动周边市场,实现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同频互动与深度融合。”即墨海关综合业务科副科长勇琳琳介绍说,本次获批试点的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是青岛市规划的唯一一处市场商贸功能区,即墨海关希望依托即墨服装市场等五大商贸板块,着力打造具备第五代市场特点的千亿级市场商贸集群。即墨海关正在积极开展政策宣讲,为意向企业进行注册备案,并开展系统测试,为首票报关单通关和业务模式落地做好准备。

  据悉,为支持商贸城、批发市场申请开展市场采购贸易,青岛海关所属即墨海关、烟台海关已完成监管场地选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同时加强对市场主体、参与货代公司等相关海关政策的宣讲,确保业务顺利、平稳开展。(大众日报  记者 孙源泽  通讯员 陈星华 赵鑫)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