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造永不落幕的“海洽会”

2020-10-14 16:04:16|来源:大众日报|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打造永不落幕的“海洽会”——第十一届海洽会暨首届山东人才发展大会亮点纷呈

  走过20年的发展历程,第十一届“海洽会”与上几届“海洽会”相比,既有传承完善,又有创新突破。围绕打造“永不落幕的‘海洽会’”,第十一届海洽会暨首届山东人才发展大会亮点纷呈、精彩不断,其中,一个突出的创新点就是推动建立人才项目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招才引智工作从依靠活动驱动转变到靠制度、靠机制、靠平台上来。

  ——建立“不落幕”办会模式。统筹全省力量集中办会,将“一场”活动变为“一系列”活动、将“一个地方”举办扩大到覆盖“全省16市”、将活动从“时间点”变为“时间段”。在此基础上,持续开展系列后续活动,确保人才引进“源源不断”、项目落地“遍地开花”。比如,开展举办首届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鼓励留学人才来鲁创新创业。

  ——建立“不断线”对接机制。建立稳定的联系渠道,为常态化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搭建平台。比如,在创业服务方面,通过线上报名、深度沟通、精准对接,为线下落地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在平台一次报名,即可在全省范围内参与重点扶持项目遴选;在产业项目对接方面,通过线上平台的系统展示,将专业化人才精准对接产业聚集园区;在集中引才推介活动方面,可通过“线上直播”面向有针对性的人才群体,实现精准聚才。

  ——建立“常态化”服务体系。简化优秀留学人才引进流程,实行来鲁工作签约承诺制,签约后暂无法来鲁报到的,用人单位可保留岗位12个月。建立创业咨询辅导机构和创业辅导专员队伍,每年组织5期以上留学人员来鲁创业训练营,为初创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推动建立留学人员创业投融资机构联盟,定期开展路演推介活动,集聚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留学人员企业落地发展。将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政策向留学回国人才延伸支持,消除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开幕仪式结束后,大会安排了38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人才交流活动。其中,线上活动17个,线下活动15个,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活动6个。时间从10月14日大会开幕持续到10月30日。主要包括引才宣讲、人才高峰论坛、人才对接洽谈活动、高端专家服务基层等四大板块,其中,引才宣讲16场,由全省16市有关领导同志宣讲推介各市的人才政策;人才高峰论坛10个,由省内高校或科研院所组织,邀请海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优秀青年人才参加;人才对接洽谈活动和高端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共12个,根据基层发展需求,邀请海内外的高端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对接服务。活动主题集中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展开,承办或参与单位基本涵盖了16市和省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

  举办2020年“留学回国人员来鲁创业大赛”,是第十一届海洽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此举旨在以比赛方式遴选优秀海归人才创业项目,集成全省创业政策、服务、平台资源,支持更多留学回国人员在山东领(办)企业、落地发展。根据安排,报名从9月30日开始在线上进行,初赛于10月—11月进行,决赛预计将于12月上旬举行。

  为确保落地项目取得更大成效,山东从项目报名、初赛的项目对接到决赛的项目落地,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服务。在项目对接、落地过程中,省、市、县(市、区)、园区分别配备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服务专员,跟进提供在山东创业的绿色通道服务,帮助项目尽快与意向地对接成功落地。为增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发展动力,省人社厅将落地的项目纳入“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并优先推荐入围决赛的留学人员企业参加国家、省“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推介活动。同时,各市、县(市、区)和园区将充分利用本地“双招双引”相关的政策、项目、资金等,在直接资助、融资、信贷等方面对落地留学人员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