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今年改造老旧小区项目1743个、49.7万户 居全国第二

2020-05-19 20:15:00|来源:大众日报|编辑:路晶森 |责编:李胜兰

  5月19日,记者从全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视频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山东确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43个、49.7万户,数量居全国第二位。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能够有效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自2015年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2016年全面推开,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共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083个,改造面积1.8亿平方米,惠及居民217万户。通过改造,老旧小区环境明显提升,基础设施得到更新,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据第三方机构评价,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充分结合我省实际,合理拓宽改造范围,从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拓宽到2005年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上,不仅包括水电气暖网、照明、绿化、安防、消防等基础类改造,还包括社区和物业用房、加装电梯、停车场、文体设施等完善类改造,也包括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等提升类改造。据悉,2015年,我省以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为重点,启动上一轮老旧小区改造,到今年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今年3月印发的《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我省将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通的管理模式,并建立分类施策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同时,针对融资渠道狭窄、老旧小区空间狭小、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等堵点问题,按照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形成相对稳定现金流、引入社会资本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积极探索城镇老旧小区“4+N”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一是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把一个或多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的旧城区、棚户区、旧厂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及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等捆绑统筹,配套完善社区生活设施,生成老旧小区成片改造项目,项目内部肥瘦搭配,实现自我平衡。二是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将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与其不相邻的建设或改造项目进行组合,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三是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在有条件的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产生的收益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四是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对于仅需细节提升、资金投入规模不大、市县有能力保障的老旧小区改造,可由政府主导,通过财政投入、鼓励专营单位投资、引导居民出资等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如支持专营单位投资改造老旧小区管线和设施设备、引入企业投资建设社区生活设施等。

  目前,我省已明确50个承担“4+N”融资试点任务的项目,确定了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日照、滨州等7个省财政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市。其中,今年确定的174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立项1640个,立项率94%;开工709个,开工率40%,总体进展较为顺利。(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方垒 通讯员 李晓 报道)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