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图书馆推出“网上借阅”服务

2017-10-12 12:30:50|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济南市图书馆推出“网上借阅”:让借书像“点外卖”一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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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济南10月12日讯:记者从济南市图书馆官方微信了解到,市图推出的又一文化惠民服务,精心打造的“书香泉城 享阅到家”服务开通试运行,市民足不出户,只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借到图书,“让借书像点外卖一样简单”。

  持有济南市图书馆借书证的市民想要借书,不一定非去图书馆,只需拿出手机,关注济南市图书馆微服务(微信服务号),在“网上借阅”服务菜单中绑定借阅证,选择好图书“下单”,济图工作人员就会把书装到精美书箱,交由物流人员后3天内快递到您的手中(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除外)。归还网借图书同样可以在“网上借阅”预约,快递小哥会上门取书,届时需将书箱一并还回。当然,也可线下还回图书馆。试运行期间,每次物流费用仅需2元钱。

  为保护图书,提升服务品位,济南市图书馆在国内首家采用定制包装盒方式开展送书到家快递服务,包装盒重复利用,既环保又节约成本,可谓一举多得。

  “书香泉城  享阅到家”借还流程

  网借流程:进入“济南市图书馆微服务”(微信服务号)——网上借阅——“书香泉城享阅到家”——个人信息注册——选择图书加入借书架——在借书架选择要借阅图书——微信支付快递费——完成操作——收取包裹。

  网络还书:进入“济南市图书馆微服务”(微信服务号)——网上借阅——“书香泉城享阅到家”——预约还书——选择取件地址——微信支付快递费——操作完成——快递人员上门取件。

  现场还书:也可将网借图书归还至新馆或老馆外借窗口,完成图书的借还。

  济南市图书馆网借服务规则

  一、图书借还

  1、读者借还图书均通过济南图书馆微服务公众号快递办理,还书也可至图书馆指定窗口办理。

  2、凡持有我馆借书证读者,均可通过网借服务中心借书,每张借书证限网借图书3册、借书期限60天。

  二、图书续借

  1、请按时归还或续借图书,限续借1次(限30天)

  2、续借方式:

  公众号续借:登陆济南图书馆微服务进行图书续借。

  电话续借:读者可直接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图书续借。续借电话:83181512  83181518 (9:00-17:00)

  3、有下列情况之一,图书将不能成功借阅及续借。

  (1)读者卡密码输入不正确;

  (2)所借图书已经过期或已办理过续借手续;

  (3)有违约行为且未缴纳相关款项;

  (4)读者卡已过有效期。

  三、图书污损、丢失、逾期

  1、请爱护图书,收到图书请自行检查书籍,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电话向工作人员说明。归还时如遇文献及相关附件的污损、丢失,按照《济南市图书馆关于文献污损、丢失、逾期处理实施细则》执行。读者污损图书按其污损图书程度处理。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0.1-0.5倍赔偿;经修复能使用的按书价的0.5-1倍赔偿;没有修复价值的按丢失处理,丢失图书者应赔偿原版图书或按图书原价3—10倍赔偿。

  2、请按期归还文献,如有逾期需缴纳逾期费0.05元/册/日。

  3、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待您将逾期书籍归还并缴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4、图书条码、RFID芯片丢失,每片交纳3元加工费。

  四、书箱押金、丢失

  借书证押金50元(含书箱押金),图书放置于书箱内快递至读者,归还时书箱请一并寄回。每证最多同时  使用快递箱3只,超出读者无法继续使用网借服务。快递书箱丢失及人为损坏按15元/只计算赔偿。

  网借服务中心电话:83181512  83181518 (9:00-17:00)(记者 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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