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老赖借千万不还被批捕

2017-09-12 11:19:32|来源:齐鲁网|编辑:阚金剑 |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借千万不还光手机号换了七八十个 济南一老赖被批捕

  齐鲁网9月12日讯:2017年8月1日,犯罪嫌疑人庄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经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该案系今年济南市首例。

  民间借贷起纷争 案虽调解争未平

  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是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人,2012年8月10日和10月26日,原告刘某某分别与被告庄某某签订借款合同两份,两份借款合同均约定被告庄某某向原告刘某某借款500万元,借款合同签订后,刘某某履行了借款义务,自2013年8月起,庄某某未再支付借款利息,亦未偿还借款本金。2013年12月2日,刘某某将庄某某诉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庄某某一直非常配合。2014年1月,原被告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并由法院作出调解书,该两案最终均调解结案。调解协议签订后,在诉讼阶段一直非常配合的庄某某却消失了,不但不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电话也不接听,刘某某无奈,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2月13日,刘某某向市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消失的庄某某又出现了,主动提出和解,于是,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谅解,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但是,庄某某这次只不过是故伎重演,压根儿没有还款的意愿。因为庄某某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5月29日,市中区法院向庄某某发出报告财产令。收到报告财产令后,庄某某并未按时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市中区法院于2014年6月20日向其下达拘留决定书,但庄某某避而不见,该决定书最终未能送达。2015年3月30日市中区法院在查找到庄某某行踪后,再次对其下达拘留决定书,对庄某某执行司法拘留15天。庄某某被司法拘留后,并未积极还款,而是在被释放后彻底人间蒸发。据该案的承办法官郝振龙副庭长介绍,庄某某本人具有很强的规避执行能力,其不但多次转移财产,而且居无定所,光电话号码就换了七八十个。“当然,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过。”郝法官坚定地说。

  批准逮捕显威力 执行到位1000万

  在掌握了庄某某转移财产的证据后,2016年11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向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递交关于立案侦查庄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调解案的建议函,并将执行卷和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中分局于2016年12月9日立案侦查,2017年7月21日将庄某某刑事拘留,7月28日提请批准逮捕。2017年8月1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庄某某。批准逮捕当日,庄某某家人即交付200万执行款,2017年9月1日,又主动将800万执行款转到法院账户。

  2017年9月6日,市中区法院将1000万执行款过付给刘某某。在执行款过付现场,刘某某非常激动,军人出身的他在商场拼杀多年,经历了无数风雨,但这次他却激动地几乎流下泪水。他说,“非常感谢市中法院、执行局和郝振龙法官!我和我爱人在济南起步,然后在深圳奋斗多年,积累了一些财富,也积累了很多自信。出于回馈家乡、回馈朋友的考虑,在庄某某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我把这1000万借给了他。追债的这几年,是我人生最灰暗的几年,因为,我不仅有可能失去我辛辛苦苦赚得的财富,更可能失去我多年建立的自信。感谢市中法院让我近乎抑郁的人生感受到光亮!”

  这则案例是济南市中区法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的一个缩影。据介绍,市中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2016年以来,市中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22件,其中有6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自今年6月份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以来,共计拘传11人,搜查27人,拘留37人,罚款23人,强制腾房7次,取得良好效果。(记者 张帅 高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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