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玫瑰拿到国家标准“新名片”!《重瓣红玫瑰精油》国家标准于11月1日实施
2024-11-12 17:20:5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郭富莹责编:赵滢溪

  11月12日,济南市平阴县举办重瓣红玫瑰精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瓣红玫瑰精油国家标准以及玫瑰特色产业发展情况。《重瓣红玫瑰精油》国家标准(GB/T 43954-2024)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平阴玫瑰精油拿到了独具特色的国家标准“新名片”。同时,《重瓣红玫瑰花蕾药用》《重瓣红玫瑰花蕾饮用》标准也于10月30日实施。

平阴玫瑰拿到国家标准“新名片”!《重瓣红玫瑰精油》国家标准于11月1日实施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李瑜

  平阴玫瑰,是山东省重点培育的优势农业特色产业,是济南市重点扶持的十大特色产业之首,距今已有1300多年种植历史,特殊的地形、气候造就了平阴重瓣红玫瑰花大、瓣厚、色艳、香浓的特性,用玫瑰鲜花提取出来的玫瑰精油,被誉为“精油皇后”,是国内公认的优质玫瑰精油。近年来,平阴县大力实施全产业链培育计划,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夯基础、培龙头、强链条,玫瑰产业步入了“接二连三”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平阴玫瑰品牌价值达32.36亿,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60亿,优质产品基地品牌价值达到248亿,是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产业。

  目前,全国已发布的现行玫瑰相关国家标准4个,地方标准15个,团体标准49个,其中平阴县制定32个,县内玫瑰企业标准52个,全部为产品类标准。

  “从数据来看,平阴县在国内玫瑰产业标准体系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在国家标准4项中有2项是平阴县的,地方标准15个中平阴县占3个,团体标准49个中平阴县制定32个。”平阴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赵博介绍。

  近年来,平阴县首次针对玫瑰全产业链建立标准体系,制定了《平阴玫瑰产业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高层次标准参与度,平阴县积极组织和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争取在更高级别的标准制定中有更多平阴县的元素和话语权。整合企业标准,平阴县形成更统一、科学、高效的地方团体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平阴县已发布了包括玫瑰产品类标准17个,规程规范类团体标准9个,共计26个团体标准,其中2个属于国家级团体标准,5个为省级团体标准。平阴县还将着力构建涵盖玫瑰苗木培育、种植、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电商流通等重要环节的玫瑰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最终将平阴打造成为玫瑰产业标准化创新发展高地。

  “平阴是全国玫瑰主产区,我们玫瑰镇既是平阴玫瑰发源地,也是玫瑰种植加工的核心区,目前已开发出8大类140余种玫瑰产品。”平阴县玫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付娟介绍,现如今,以精油类、花茶类、食品类、家纺类、工艺品类的玫瑰加工产品花样频出,平阴玫瑰鲜花饼更是入选了山东好品。在推动玫瑰种养销紧密衔接的同时,玫瑰镇牢固树立“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拓展玫瑰特色文化旅游业态,先后打造了玉带玫乡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3A级景区芳蕾玫瑰花乡田园综合体、黄河玫瑰露营地等,构建起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环、芳蕾玫瑰文旅休闲环、玉带河滨水游憩环、沿黄特色展示环“四条精品线路”,玫瑰风情小镇更是入选首批山东省特色小镇、山东省精品文旅小镇、乡村振兴·山东最美城镇。平阴县通过丰富“玫瑰+”等新发展模式,形成循环联动的产业集群,实现玫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重瓣红玫瑰精油国家标准现在已经正式发布,同时还发布了两项团标,平阴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胡茂军就标准使用情况,进行详细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规定,这次发布的相关标准可以全国通用,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定要求的,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次发布的团体标准,涵盖了能够反映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各种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产品特性选择使用。同时,相关企业在使用团体标准作为产品执行标准时,应当把握好合法性、透明度、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文 赵青山 秦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