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于6月13日印发,旨在推动构建山东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新发展格局。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强化基层综合治理和协同发展,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明确了相关阶段工作目标。一是2024年10月底前,山东省78个县(市)和有条件的市辖区合理制定或完善方案并实质启动;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打造1个高水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样板县。二是到2025年年底,市级层面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力争90%以上的县(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县域内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65%以上。三是到2027年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诊疗格局基本构建,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市级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根据所辖县居民市域和县域外就诊情况、“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医保基金运行现况等因素,分层分类指导各县开展建设。同时,《实施意见》提出,要紧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强化运行监测,及时预警纠偏。《实施意见》明确,加大资源下沉共享力度,聚力“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落实好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县域医共体派出帮扶团队常年驻守指导、县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派驻乡镇卫生院全覆盖等要求。此外,要重点依托县域临床服务中心,逐一细化县域重点疾病、主要疾病和重点人群服务路径,做好以下3个机制的闭环和咬合:家庭医生对居民首诊和分级就诊指导机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的后续诊疗、用药、健康管理机制,县域内出院患者下转、随访、康复和护理机制。(文 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