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坚持把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统筹起来,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是抓主责。沂水县纪委监委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细化为112项监督清单,定期与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提醒谈话,压实主体责任;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廉情抄告单等手段,向部门党委(党组)反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深入分析、系统整治。
二是抓重点。沂水县纪委监委将发挥专责监督、行业监管两种力量双重优势,重点聚焦涉企行政执法、招投标等4个方面,制发整治方案、监督方案,实行“双方案”部署、“双专班”推进,督促相关部门集中整治。纪委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相融合,组织涉企政务服务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推动部门单位严管其辖、严负其责,以严实作风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抓联动。沂水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参加,通过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等方式, 建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联动协作的督察督办工作格局。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访百企、解难题”活动,与县内166家企业“一对一”结对帮扶,班子成员带队下沉企业一线,面对面聊发展、问需求;选取16家企业作为“营商环境监测点”,聘请企业负责人担任监督员,及时查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同时,纪委监委坚持把问题查处与深化治理结合起来,先后向6个部门单位制发监察建议6份,督促完善制度15项。(文 武玉坤 王永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