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证照应用、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居住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最大程度为来鲁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
山东省居住证电子证照是基于省流动人口信息数据库按照国家标准统一生成、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服务,与实体《山东省居住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住在山东境内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流动人口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公安”“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申领获取居住证电子证照、“亮证”应用。社会机构和居民同样可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公安”“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对居住证电子证照真伪进行核验。
据介绍,与实体居住证相比,居住证电子证照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办证不跑腿。群众通过“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公安”“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在线自助申领,公安机关网上核发,一次都不用跑,实现零跑腿。二是亮证更方便。群众可以使用智能手机,随时随地登陆“爱山东”APP、“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或“山东公安”“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动态查看、实时出示本人的居住证电子证照,方便办理各类事项。三是应用更智能。实现电子证照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应用,可广泛应用于政务服务扫码、行政执法现场核验、社会化服务“亮证”等多个场景。此外,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仍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当场申请领取《山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齐静 通讯员 刘贵增 穆海生)
附:居住证电子证照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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