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邹城石墙镇上九山村: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 古村落焕发新活力
2022-05-19 10:20:31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曹可凡责编: 赵滢溪

  上九山村位于济宁市邹城市石墙镇西南。近年来,石墙镇对上九山古村实施保护性旅游开发,坚持融合发展,依托古村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思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有效带动农民增收。

  引入社会资本 千年古村焕发生机

  上九山村始建于北宋初年,是一个有1100年的历史古村。村庄坐落在两山之间,占地面积200亩,有明清建筑风格的废弃闲置院落300余套,现存玄帝观、娘娘庙(梁祝结拜地)、秦皇古道、萧进士院、老学堂、古戏台、老廊桥、六合院等许多文化古迹,村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旅游开发价值潜力巨大。

  2013年,石墙镇成功通过招商引资,开始对上九山古村实施保护性旅游开发。项目投资8.9亿元,规划面积6000余亩,分三期建设,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第二期的建设任务,景区面积共计5500亩。

  项目依托“石头村”得天独厚的优势,坚持传承历史文化、留住乡愁记忆,将村民遗弃的老房子、旧宅子变成经典特色小院、各类传统作坊等,打造集民俗展示、文物展览、影视拍摄、休闲观光的综合旅游度假区,绘就乡村旅游新画卷。

【原创】济宁邹城石墙镇上九山村:传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 古村落焕发新活力_fororder_第二段与第三段之间邹城市石墙镇上九山村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照片1.JPG

石墙镇上九山村 供图 济宁市委网信办

  深挖细掘历史 全面还原宅院原貌

  项目在调查了解院落的基础上,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尽可能还原院落的本来面貌,反映院落主人所从事职业的发展变化,再现柳编坊、粗布坊、酒坊(主要包括酒文化展览、醉酒体验、酿酒作坊、藏酒洞)、磨坊、油坊、茶坊、豆腐坊等各类作坊工艺;恢复古村生活场景,打造婚俗院、老学堂、老药铺等经典特色小院;打造了郑家胡同、肖家胡同、山里胡同、九山胡同四个特色胡同;修复娘娘庙(梁祝结拜地)、萧进士院、六合院等诸多文化古迹。

  助推文化传承 擦亮乡村旅游品牌

  上九山村充分挖掘造酒、柳编、织布、泥塑、轧油等传统技艺,挖掘“上九”酒文化,开发“上九”系列产品;组织培训柳编技工,开发水果篮、收纳箱、花篮等柳编产品;组织培训织布技工,开发粗布衣服、床上用品、布艺等产品,打响“留住乡愁”旅游品牌。

  在古村落的带动下,石墙镇西南旅游片区年接待游客人数超过100万人次。

石墙镇上九山村 供图 济宁市委网信办

  完善周边配套 激活全域旅游活力

  上九山古村按照“北部古村民居区、南部高端休闲区、东部农耕体验区、西部山体观光区”的规划布局建设,打造传统民居聚集区、农耕体验区、地热温泉度假区。

  围绕做大做强上九山古村,石墙镇结合文旅产业发展,高标准建设了长12公里的旅游专线,沿线可视范围内村庄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启动西南旅游片区旅游环线建设,将片区内的景点串联,实现景区之间、产业项目之间、美丽乡村之间的高度衔接,方便游客旅游观光,助推石墙镇旅游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此外,石墙镇以民居民俗保护性开发为核心,以温泉度假酒店、农耕体验区为产业支撑,打造形成了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乡村文旅休闲基地,推动集群发展,实现“1+1+1>3”的联动效益。

  坚持融合发展 加快推动价值实现

  2021年,上九山古村实现产值9000余万元;村核心区原住居民的废旧闲置房屋交由旅游开发公司经营,居民可一次性获取租赁经营费用。此外,古村累计流转荒山、耕地6000亩;直接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间接带动就业达3000余个。

  为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乡愁文化,上九山古村对周边山体实施立体绿化,采取工程造林的方式开挖鱼鳞坑1.6万个,栽植柏树300亩;围绕丰富农耕体验区内涵,打造1000亩樱花园,栽植樱花5万余株、各类绿化苗木10万余株。(济宁市委网信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