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2022-04-24 17:38:58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曹可凡责编: 赵滢溪

  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陈前):近日,山东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24日,山东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有关情况。自4月26日零时起,山东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价格由28元/次统一降为24元/次,混检(含检测试剂)价格不区分样本数量由6元/人次统一降为4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山东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仇冰玉介绍,2022年3月21日,山东省将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价格由40元/次统一降至28元/次,混检(含检测试剂)价格由10元/人次(5混1、10混1)统一降至不限混检人数6元/人次。此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是山东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的第5次调整,也是近一个月内的第二次调整。调整后的单人单检价格和混检价格,是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的最高限价。

  山东省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区域和窗口,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的群众提供采样服务,不得收取挂号费、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各类检测机构应同时提供不同服务,供群众选择;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核酸检测中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为落实这次调价工作,山东省将组织全省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核酸检测机构、检测站点,于4月25日22时前全部完成机构信息系统、医保结算信息系统的调整工作,确保4月26日零时全面执行新价格。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山东省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新的核酸检测价格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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