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山东新建住宅工程必须进行分户验收
2022-04-01 09:31:09来源: 大众日报编辑: 曹可凡责编: 赵滢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为竣工验收必要条件,明确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该《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5月1日起山东新建住宅工程必须进行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结构、观感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此前的分户验收工作已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全面推行,各地也在不同程推进普通住宅质量分户验收,为进一步提升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保障使用功能,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我省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创新了分户验收的管理新模式,将分户验收工作计划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管理。强调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对一次装修到位的全装修工程的验收内容及在全装修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的精装修住宅工程,进一步提出了分户验收要求。

  根据《办法》,分户验收以实体测量、观感目测方式为主,辅以功能性检测手段,应逐户、逐间进行记录并存留影像资料。同时,我省创新监管模式,实施差异化管理、比对性复核,比对性复核采用“2+1”形式,分两个阶段进行,共用一个抽查抽测比例标准,并对在复核过程中不合格的需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的,实施提级验收,由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上一级分管技术质量的负责人参加分户验收或现场驻点督导。

  《办法》指出,对(已)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鼓励受委托的TIS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应一并纳入分户验收整改。同时,鼓励建设单位采用定期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或在交付时向业主推送分户验收影像资料、二维码等方式,告知分户验收实施过程和结果。(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方垒)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