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保卡跨省结算正式开通运行
2021-11-19 10:03:50来源: 大众日报编辑: 曹可凡责编: 赵滢溪

  在前期已实现医保卡省内“一卡通行”、省内和跨省住院联网结算的基础上,11月18日,我省医保卡跨省结算、普通门诊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正式开通运行。同时,为让群众在“一卡通行”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中更省心、更省事、更便捷,山东进一步改革,简化了异地就医政策,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办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真没想到我用北京医保卡,也能在济南进行门诊报销!”当日,记者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大厅采访时,遇到了正在办理门诊结算的刘屹。他告诉记者,自己从北京来济工作,前几日因打篮球将腰扭伤,今天来医院看病拿药,恰好赶上了山东正式开通运行普通门诊省内和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原本需要支付139.76元的药品,结算后只需41.9元。”

  医保卡“一卡通行”和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结算,是今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推出的重点民生实事。医保卡跨省结算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仅可以在本省使用,也可以在外省(市)具备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刷卡支付相关医药费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既可用于支付在外省(市)定点药店发生的购药费,也可用于支付在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经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波介绍,为解决医保卡管理模式不统一、个人账户资金清分环节多、与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对接难度大、跨省刷卡结算链条长等众多技术难题,山东建设了对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系统的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个人账户跨省支付与清分结算平台,全省共升级改造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9497个。

  目前,我省参保职工已可在全国已开通跨省联网结算的定点药店和普通门诊、住院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同时,外省(市)参保职工可在我省6139家跨省联网结算定点药店、3358家跨省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4164家跨省住院联网结算定点医院刷卡结算。

  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加和交通出行便利性的提升,群众对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结算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国家要求,2022年底前每个县都要至少确定1家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医疗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医保局汇聚全省医保系统之力,攻坚克难,先后完成3358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培训业务及窗口操作人员6120人次。目前,全省16市及省本级、胜利油田均已实现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结算,我省普通门诊省内跨市和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到全省每个县(市、区),比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前16个月。同时,我省参保群众可在外省(市)已开通普通门诊跨省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

  为解决群众异地就医中遇到的备案程序繁、证明材料多、提供转诊转院和在外急症证明难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山东对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进行了统一改革和简化。从明年起,异地就医备案不再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其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材料。而且,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

  “异地门诊就医可享受参保地门诊报销待遇。”张宁波介绍,凡建立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与本地报销额度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同时,我省还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由原来各市规定的不超过40%,统一调减为不超过10%;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不超过10%。(大众日报记者 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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