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将在山东向患者销售
2021-10-08 09:35:14来源: 齐鲁网编辑: 曹可凡责编: 赵滢溪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7日讯 10月15日起,山东新一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将向患者销售!近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9月24日前,山东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要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各相关企业要及时做好中选药品调货、备货,各医疗机构做好采购执行准备工作。10月11日中选药品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供医疗机构采购入库。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鲁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山东)中选结果,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最高降价98.3%,平均降价56%!15日起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将在山东向患者销售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28日,经过公示期后,我国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正式公布。根据公示,第五批国家集采61种药品采购成功,148家企业的251个产品获得中选资格,为历次国家药品集采品种数量最多的一次。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最高降价98.3%。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集采品种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抗过敏、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相关患者治疗费用将明显降低。从采购药品剂型看,注射剂的数量占本次集采品种总数的“半壁江山”,涉及金额约占70%,成为主力剂型。

  来自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信息显示,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开展5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覆盖218个品种,涉及市场容量达2200亿元。按照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要求,今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将持续扩大,以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提高群众受益面和获得感。(齐鲁网·闪电新闻记者 杨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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