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四部门发文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2021-09-13 10:11:18来源: 大众日报编辑: 曹可凡责编: 赵滢溪

  原标题:课后服务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近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公布,针对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内容等制定了相关规范。根据规范,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规范明确,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规范强调,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根据规范,学校应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在经费保障方面,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根据规范,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大众日报记者 王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