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高新区:让党史学习教育生动出彩
2021-05-31 13:39:49来源: 中国山东网编辑: 陈前责编: 赵滢溪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28日讯 连日来,菏泽高新区党工委,吕陵镇、马岭岗镇、万福街道党(工)委相继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万福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开展了专题学习班,以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交流的形式展开,通过领学党史书籍、观看红色电影、纪录片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目前,在菏泽高新区,广大党员干部已经把党史学习教育当成一种新常态。自3月3日,菏泽高新区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菏泽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郭保存对全区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全面部署后,各镇街、各部门闻令而动,积极开展了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广泛普及党史知识,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有声势、入人心、见实效。

  菏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宣讲团走进村(社区),使农村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小学校使用微视频、小故事、联系生活、创设情境等方式,将“党史故事”融入思政课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爱国、爱党意识。为做到党史宣讲“精、准、广”,各镇街各部门立足部门职能,结合各种节日、社会热点开展相应的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送到田间地头、车间各组、学校课堂,并分别成立了党史学习教育宣讲领导小组,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工作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菏泽高新区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市抗日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采用沉浸式、体验式教学方法,用富有温度的实物、激动人心的故事,重温红色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接受党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感悟信仰的力量,传承红色基因。

  为扩大学习覆盖面,菏泽高新区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新形势,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媒体开辟了“百年党史天天学”“党史学习教育”等学习专栏;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组织一批年轻党员统一录制了《中国共产党简史》相关章节,并通过新媒体进行发布;在村村响广播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百年瞬间》,每天两次播放党史相关内容;组织讲授制作党史5分钟微课堂、100秒微课堂,将原有线下学习阵地搬到“线上”,以视听形式彰显党史学习教育的高新特色,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巡回指导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关键一招。菏泽高新区抽派精干力量组建了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每到一处,各巡回指导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与主要领导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各镇街各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进行现场指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为学之实,固在践履。菏泽高新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落实,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聚焦高新区主责主业,结合全区“作风转变年”,区党政办公室、产业促进中心等党员干部对照服务事项清单,开展遍访企业活动,实行蹲点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目前在建的51个重点项目推进顺利;党群工作部组织党员走进各镇街、社区讲解基层党建、人才、就业创业、医疗保险等群众关注的政策;科技创新部举办专题培训会,并现场解决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企业发展“添油加速”。截至目前,累计走访企业100余家,收集意见建议50多条,协调解决各类问题40个,解决了一批企业、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真正让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体现在为民服务的实效中。(中国山东网通讯员  赵忠宇 孙安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