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就推进和全面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通报,我省组建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非冷链组,先后出台了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0】277号文件的通知(鲁指办发〔2021〕1号)、《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鲁指办发〔2021〕4号)和关于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1〕6 号)等3个文件,出台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引,组织海关、民航、机场开展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会议强调,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面广量大,疫情防控难度大。总结前期好的经验和做法,根据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物流特点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部署要求,要聚焦高风险,严控山东口岸直接进口和外地口岸间接进口“两个源头”,狠抓口岸查验、交通运输、属地装卸“三大环节”;根据货物从口岸进口到运输、到企业卸货入库各个环节的操作情况,按照“七种情形”实行闭环式分类管理,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严格落实先检测后消毒、已消毒的不再检测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防控,有效遏制因物品进口引发的疫情传播。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组织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抓好检测评估和监管检查,要严查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对不如实申报进口产品信息、不提前报备、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进行预防性消毒、装货作业前不对空集装箱预防性消毒、不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作业起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对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不能提供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等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依法查处。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协作配合。相关企业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做好预防性消毒等工作。
省非冷链组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民航山东监管局等单位组成,下设综合协调、海关、交通运输、民航机场、企业指导、检测消毒指导等6个工作部,在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下,按照省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要求开展工作。(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宣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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