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楼加梯 公积金可买单

2020-11-03 13:36:32|来源:山东商报|责编:赵滢溪

  济南人的利好消息来了!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11月1日起,济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9月初,新版《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发布,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资金筹集方式上,有了一条比较明显的变化。原先的筹集方式包括,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投资;其他依法可用于增设电梯的资金。而此次则增加了业主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这也意味着,今后就能实现提取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进一步推进了老楼加装电梯的便利性,具体实施细则将尽快出台。

  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居民们格外期待,如今实施细则终于落地。根据《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近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济南市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房屋产权人及配偶且在济南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均可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据了解,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可一次性提取房屋产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因增设电梯个人实际出资的费用(扣除政府奖补资金且不包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房屋产权人本人提取的,需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备案证明原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产权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

  在近期国家发改委联合教育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等13个部委出台《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中,就提出加快落实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个人支付部分的政策。有专家分析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要是居民筹钱的问题,如今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既为居民筹集资金提供了新的选择,也让住房公积金“加装”更多福利,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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