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免租期将写入新版租房合同

2020-10-30 09:32:05|来源:山东商报|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免租期将写入新版租房合同

  近期要租房的市民注意了,11月1日起,济南将使用《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等两个合同范本,其他格式的合同停止使用,将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下月启用新版合同

  为进一步规范济南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济南市住房租赁托管合同》两个合同范本,已通过济南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征求意见,两个合同范本自11月1日启用。

  根据新版《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本市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住宅标准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产业园区宿舍标准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4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免租金期正式写入

  记者注意到,在新版合同中,除了房屋租赁期限外,免租期也写入其中。“甲方同意X年X月X日到X年X 月X日为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的装修,搬家时间。”据了解,免租期就是免除房租的期限,租户会以“房屋要进行简单装修和布局”为理由,要求房主给一些时间,这段时间房主不收租户的房租。一般来说,签租一年的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免租期一个月(往往是第一个月),租户实际只给房主十一个月的房租,但第一期房租必须在入住前付款,不能因为有免租期的条款就拖到免租期后再付房租。

  此外,合同提及房屋的转让与转租,租赁期间,甲方抵押或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转让后,不影响该租赁合同效力;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均有明确

  下月起,和《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一同启用的还有《济南市住房租赁托管合同》,适用于房屋所有权人或代理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经营住房租赁的行为。房屋托管经营方式为居住租赁,租赁形式分为整租、分租、不限。根据济南市住房租赁管理相关要求,合同中还写明该房屋出租居住最多人数,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均有明确。

  记者了解到,两个合同范本下月启用,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当事人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时应当根据业务类别分别使用合同范本,其他格式的合同停止使用。合同范本的电子版内容可从济南市租赁平台下载。

  济南市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应通过市租赁平台上传住房租赁企业信息,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今后将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新版合同亮点>

  济南市租赁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住宅标准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产业园区宿舍标准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4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以往租房合同一般明确租期、租金,在新版租房合同中增加了“免租期”一栏,经双方协商后,房主同意一个期限作为免租金期,作为租客装修、搬家的缓冲期。

  租赁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损耗导致的维修,应由房主负责,逾期不维修的,租户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主承担。

  因租户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租户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满,房屋内租户增设的可移动装修物品归租户,不可移动装饰物无偿归房主所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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