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3000元、不受禁行限制 济南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2020-10-15 11:25:44|来源:山东商报|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补贴3000元、不受禁行限制,济南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纯电动汽车的这些“特权”你是否心动

  山东商报济南消息 10月13日起,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站获悉,济南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购买纯电动汽车将享受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可享2万元的人才购车补贴;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纯电动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

  在公务用车方面,济南拟规定,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执法执勤车辆(特殊用途除外)等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同时,济南拟培育打造快递物流全国样板创“济南模式”,主城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区县(功能区)不低于80%。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将车辆向轻型、封闭的新能源汽车转化,对快递服务车辆实行统一配备、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制定奖补标准,对绿色城配车辆进行运营奖补。

  济南还将加快实施出租汽车“油(气)改电”换购计划,以80个月为完整运营周期,按照提前退出运营月数,以150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奖励,鼓励经营者将油气双燃料巡游车提前置换为纯电动车。

  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示范运行,按照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标准,推广不少于6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开通公交运营线路3条,投资建设公交加氢站一座,并将氢能源公交运营新增成本,纳入公交企业成本范围予以财政补贴。此外,新增和更新的驾考(驾培)车全部使用纯电动车,对年度购买(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达到20辆(含)以上的本地运营企业,按3000元/辆予以奖励。

  根据《政策》,济南拟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通过路权及停车收费等措施。纯电动汽车可不受公交车道及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2021年1月1日起,拟全天禁止邮政、快递行业燃油摩托车及异地非新能源载货汽车进入禁行区域。纯电动汽车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含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停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2小时(不含充电时间)、其余停车时间收费减半的优惠。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每次免费停车1小时(不含充电时间)的优惠。

  济南还将统筹规划,优化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布局,优先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的充换电设施建设,通过加强用地保障、简化审批程序、对充电换电站建设运营及加氢站建设进行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快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建设,解决新能源汽车出行的后顾之忧。

  此外,济南拟制订鼓励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投资、车型开发、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燃料电池商用车生产企业,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商用汽车推广应用;鼓励建立车用电池回收处理系统,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在济购纯电动车享福利“大红包”

  为发展绿色交通,支持绿色出行,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济南拟规定出台。

  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

  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下同)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用于在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报装电表的私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公共及专用充电桩充电产生的电费和服务费的支付结算。

  备注: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

  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

  本市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 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2万元的人才综合奖励。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让利补贴等措施,放大财政补贴效应,释放更新置换消费潜力,对新能源汽车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按排名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的奖励。

  备注:开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的汽车下乡活动,鼓励对我市农村居民让利。(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刘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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