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文旅“窗口” 共赴山东之约

2020-09-21 09:09:28|来源:大众日报|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文旅博览会:山东文旅融合的展示“窗口”,全国、全球文旅企业广泛合作的交易平台 打开文旅“窗口” 共赴山东之约

打开文旅“窗口” 共赴山东之约_fororder_02_02_0639

9月19日,在文旅博览会现场,市民被精美的工艺品吸引。(卢鹏 报道)

  为期5天的首届中国国际文旅博览会仍在火热进行中,9月19日,首届中国文旅博览会进入第三天。由于当天是周末,人流量较前两日有了较为明显的增加,山东国际会展中心变得更加热闹起来。

  文旅融合综合展区、大运河文旅展区、沿黄文旅展区等11个线下展区,以及11个线上展区,特色展品、展演、项目荟萃。延续前八届山东文博会的“辉煌”,今年的首届中国文旅博览会继续承担着山东文旅融合的展示“窗口”,以及全国、全球文旅企业广泛合作的交易平台的功能。

  琴可以用来弹、拉,可你知道,还能“锯琴”吗?在齐河展厅前,拉钢锯的齐河县文化馆工作人员翟峰吸引了观众的目光。从《沂蒙山小调》到俄罗斯名曲,他都能用一把钢锯或者大刀演奏出来。“右手就靠小提琴弓子,拉过之后就靠震动,然后左手通过弯曲来改变音高。”翟峰说,“《沂蒙山小调》,在演出中最受欢迎,大家都爱听爱唱。”

  让红色基因独特表达,是本届博览会上红色文旅的一大特色。临沂展区打出了“请到红色临沂看金秋”的口号,结合有“中国十大最美乡村”之称的竹泉村、《舌尖上的中国》煎饼篇拍摄地椿树沟村等临沂文旅品牌的展示,红色沂蒙更近人心。  今年,我省“山水圣人”中华文化枢轴的打造步伐加快,三地文旅协同变得更加紧密,博览会上也不乏“山水圣人”元素。

  在泰安展区的中间,观众可以看到一座高3.2米、宽7米的泰山“微观实景”展示,给人以“登泰山而小天下”的视觉体验。

  济南展区分为玩转济南、文明济南、创意济南、科创济南、传承济南、洋货济南六大展销板块,汇聚50余家企业,240多种产品。还有木鱼石、燕子石、黑陶、烙画葫芦等非遗工艺品展示。

  在圣人的故乡济宁展区,40多家文旅企业及千余种文旅产品参展,这是孔子文化旅游集团成立后首次参展亮相。

  漫步在展览面积4000余平方米的“一带一路”展区,随处可见的各国特色文化产品,以及不期而遇、充满异域风情的文艺演出。在这里,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各种表现,已经越来越成为国与国之间相互展示文明风采的“窗口”。

  本届博览会共吸引37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团参展,参展商2500余家。为了给观众带来更加丰富多彩的国际文化体验,“一带一路”展区邀请“一带一路”沿线34个国家,集中展示中展示各国的主题文化和创意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演艺、传统工艺美术等。

  “‘一带一路’展区实现了对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的借助,将多元文化引入,并将中国文化推向世界。”前来观展的山东泰山文化和旅游规划设计院院长常德军说。

  文旅博览会重磅打造的“云上展会”,丝毫不亚于11个线下展区带来的现场辐射效果,让观众足不出户便可“云”游四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互联网发展趋势,本次博览会充分发挥新媒体、大数据、云平台等信息技术优势。从展会买家邀约、客户管理,到展台直播、项目宣传推介,再到预约洽谈、商务配对等多项个性化定制功能,“线上博览会展览展示平台”助推“线上文旅”形式层层递进,为观赏和体验博览会拓宽了另外一种更大更自由的维度。

  首届中国文旅博览会的文旅融合,既是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碰撞的火花,也是人与文物之间的精妙互动,更是中国连接世界文明的精神纽带,邀八方友人共赴山东“文旅之约”。(大众日报记者 赵琳)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