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阳光安置退役士兵出妙招 量化评分公开选岗

2019-11-28 09:56:28|来源:大众网|编辑:李佳艺 |责编:李胜兰

  本报记者 薄克国

  11月25日上午,2019年青岛市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开选岗会在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中心举行,积分排名第一的林旭辉第一个上台选岗,选择的单位是青岛市委党校。

青岛阳光安置退役士兵出妙招 量化评分公开选岗

  林旭辉是驻青某部的一名老兵,服役24年。“我的积分是109.5分,排名第一。”林旭辉向记者介绍了积分的构成:服役前12年,每年按3分计,此后每年按4分计算,得84分;三等功两次,每次10分,得20分;11个嘉奖,每个嘉奖0.5分,得5.5分。

  当天举行的公开选岗会,来自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的201名退役士兵,从258个岗位中选岗,其中事业单位岗位86个,国有企业岗位172个,单位包括青岛市委党校、青岛科技大学、海信集团、青岛国际机场集团等。这次公开选岗,是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首次开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青岛市是兵源大市、驻军大市,安置好退役士兵,是我们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级调研员张福光介绍,围绕退役士兵安置,青岛市先后出台了退役士兵“1+8”管理机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退役士兵档案管理办法、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社会保障和服务管理办法等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制度及文件,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档合一、无缝衔接、精准施措、各就各位”。

  经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前期与青岛市直相关部门及近百家国有企业一一对接,共为全市退役士兵提供了1141个岗位,其中事业单位岗位333个,国有企业岗位808个。

  张福光介绍,此次公开选岗,军地联合为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贡献度大小进行服役量化评分,退役士兵按照评分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选择。他说:“这种安置选岗办法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安置,让士兵满意,让部队满意,充分体现退役士兵对国防和军队的贡献度。”

  选岗会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队代表及市人社、国资监管、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全程监督,确保整个选岗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青岛市人大代表王文娟说:“青岛安置退役士兵,实行公开选岗,透明度非常好,并且提前三天告知退役士兵岗位单位信息,让他们可以有充裕的时间和家人商量,按照所学专业和特长来选岗,这样对他们到新岗位上安心工作也是有益的,这种人性化的安排非常好。作为人大代表来现场监督,我非常满意。”

  受邀前来参加选岗会的北部战区海军驻青某部干部代表说:“青岛市拿出这么多优质岗位,其中事业编单位比例比较高,说明了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今年采取公开选岗,让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能够得到优先安置,让大家感到了公平公正,阳光操作,让退役士兵心里面服气。”

  这位干部代表说,这种论功行赏、公开选岗将会带来的两方面的积极影响:一方面,让现役士兵安心在部队好好表现,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对征兵入伍也会有好的导向作用,吸引更多公民志愿参军。

  参与选岗的退役士兵们,也对公开选岗给予高度评价。在部队16年、从事护理工作的侯平平,选择了青岛城投集团海外发展公司。她说:“选岗合理公平,岗位和预期想的差不多。”

  35岁的退役士兵赵建建积分70分,第34个选岗,选择了青岛市急救中心。他说:“择业是件人生大事,公开选岗对我们退役军人是极大的尊重。从部队踏入地方,我们将踏踏实实从头做起,多向地方的同志学习,再立新功。”

  陪儿子现场选岗的青岛市民李福宏说:“孩子退役找工作,是家中最大的事情了,看到今年的安置政策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我们做家长的很放心。”

  张福光表示,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本次安置的201名退役士兵开展逐人跟踪回访服务工作,密切关注每一名同志岗位安排、合同签订、待遇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协调接收单位解决,确保安置政策落到实处。

 

 

  • 济南趵突泉再现“云雾润蒸”奇观
  • 四年前通车的山东省首条“绿色公路示范高速”,现喜获“李春奖”!
  • 泰山雾凇与白雪相辉映
  • 济南九如山浪漫冰瀑布引游人
  • 山东荣成迎来大范围降雪天气
  • 山东青岛:瑞雪纷纷伴鸥飞
  • 动物园里下雪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